溫哥華市政府修正冬奧法例

【新唐人2009年11月27日訊】關於2010年冬奧會期間臨時法規的爭議又有了新的進展。溫哥華市政府在諮詢了各方面的建議之後,推出了城市附例的修正案。請看報導。

溫哥華爲奧運會推出的城市附例引起了很大爭議,尤其是關於市政府工作人員能否進入私人住宅摘除標語的規定更受到民權團體的質疑。爲此,市政府推出了法例的修正案,並將於下週二提請市議會審議。

這次修正案主要是爲了消除對市政府限制言論自由的質疑,只有在處理商業廣告時,冬奧會的臨時法規才適用。比如有人住在奧運場館旁邊,在自己家陽臺掛了一個商業廣告,那麽市政府可以要求將廣告拆除。拒不執行的話,政府可以向法庭申請立即強行拆除。但如果懸掛的是政治,宗教等非商業性質的標語,則不在冬奧會臨時法規之內。

一直支持冬奧會臨時法規的市議員表示,這次的修正案只是一個措辭的問題,市政府從來沒有想限制言論自由。

溫哥華市議員 梅格斯:“我們和市長都決心要使我們做一個出色的奧運主辦城市,在加拿大這意味著要遵守加拿大人權和自由憲章。”

有的市議員則認爲市政府是在輿論的壓力下才推出了修正案。

溫哥華市議員 華茲華斯:“我很高興看到這些問題得到了處理。這一點非常重要,問題得到了處理,我們現在看到的法例比以前好很多。我們獲得這些改變是因爲我們強烈的要求,使公衆知道發生了甚麽。”

這個修正案能否施行,還要看下週二市議會的表決結果。

新唐人記者李雲翔溫哥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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