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更生人打死教授 更一审判20年

【新唐人2009年10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10日电)获减刑出狱的更生人杨振堂重获自由才1周,就徒手打死与他素昧平生的台湾大学教授谢焕儒,杨振堂1、2审被判无期徒刑;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认为原审部分考量有误,改判刑20年。

原任教台大植物病理与微生物学系的谢焕儒,民国96年7月行经台北市万华附近河滨公园时,遭刚吸食完强力胶的杨振堂临时起意殴打。谢焕儒因体型较矮小,遭孔武有力的杨振堂挥拳猛击头、胸及腹部,导致颅骨出血、肋骨断裂、血胸等重伤不治,当时震惊社会。

台北地检署当时对杨振堂求处无期徒刑,台北地方法院一审、高院二审,都认为杨振堂前科累累,不思珍惜减刑还动手杀人,都判无期徒刑并褫夺公权终身。

根据高院今天公布的更一审判决指出,一审法官认为被告精神鉴定报告有瑕疵而未采,判决无期徒刑,但更一审合议庭认为,被告精神鉴定报告有瑕疵,应重新鉴定而非不采,原审对于证据能力考量有误,因此将原判决撤销。

高院更审认为,杨振堂有前科,仍一再吸食强力胶,导致辨识能力减低,并殴打谢焕儒致死,显然漠视他人生命,有量处重刑的必要,判他有期徒刑20年,褫夺公权8年,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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