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会抽检 3件去光水含禁用物甲醇

【新唐人2009年9月2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 2日电)消基会抽检20件市售去光水,竟有 3件含化妆品禁用的甲醇,进入人体后将转化为致癌物甲醛。消基会呼吁政府依法开罚,也呼吁民众不要用,才能自保。

  消费者文教基金会秘书长吴家诚今天表示,根据“卫署药字第763747号”公告,化妆品禁止使用甲醇(Methyl Alcohol)成分,但消基会近期抽检市售去光水产品20件,竟有 3件检出甲醇。

消基会公布,这 3件样品为“杏圃油性三用液”、“日本SOLONE护甲去光水”及“KILA去除液”,检出含甲醇都在40%以上。

  吴家诚说,甲醇是一种有机化合物,无色易燃且有毒,可作为水性颜料的溶剂;可是甲醇挥发性高,会透过呼吸及皮肤(指缘间隙)被人体所吸收,进入人体后会代谢成甲酸产生“酸中毒”,出现视力障碍、腹痛、神智混乱、昏迷,量大甚至会造成死亡。

其次,若接触到含甲醇等成分的去光水,指甲容易变黄、硬、脆、厚,若接触到皮肤,也易造成接触性皮肤炎及过敏。

  他进一步说,甲醛的前身就是甲醇,当甲醇进入人体,遇到氧化酵素,就会转化成甲醛;甲醛又是法定致癌物,会威胁人体健康。

  吴家诚说,甲醇是化妆品禁止使用成分,违法输入、制造、贩卖者可依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处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15万元以下罚金,物品可没入销毁,情节重大或再次违反者,主管机关得撤销其营业或设厂的许可证照。

  他除呼吁政府应依法对违规业者开罚,并提醒爱美民众,最好不要涂抹指甲油,就不需用去光水,才是根本自保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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