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一审被判故意伤害罪 免除处罚

【新唐人2009年6月16日讯】备受海外媒体及大陆民众关注的,湖北女服务生邓玉娇刺杀淫官案,当地时间6月16日上午11时,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邓玉娇的辩护律师为邓玉娇属于“正当防卫”做了无罪辩护。法院经过短暂审理后裁决,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邓玉娇此前接受精神病鉴定,专家认定邓玉娇有所谓的“心智障碍”,但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这据信也是法院裁定邓玉娇免除处罚的原因之一。审判期间,巴东县法院外约有500民众聚集,有大批警察维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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