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造假案 李津鹏受冤

【新唐人2009年5月8日讯】中国各地经常出现各类“天灭中共、退党平安”的条幅、传单、标语等,北京市南里小区一栋楼房也曾有横幅出现,居住在附近的法轮功学员李津鹏因而被当局判刑,李津鹏的辩护律师表示,大量的调查取证显示,这个案子是司法机关在上级指示下的栽赃冤案,而且依照中国现行法律,任何人都有权力挂这个条幅,并不构成犯罪。

2007年12月清晨,北京市南里小区一栋楼房的8楼上出现写有“天灭中共 退党平安”的条幅,住在附近的李津鹏第二天即被当局抓走,今年2月被海淀区法院判刑5年,为李津鹏作上诉的程海律师表示:

“这个条幅第一,它不是李津鹏挂的,第二,不管任何人挂这个条幅,按照我国的法律,我们国家已经取消了反革命罪嘛,法律上取消了以言治罪,就是说他是一种言论自由,他自己的一种观点,应该不构成犯罪”,“任何人挂这个条幅,都不构成犯罪。”

程海认为,因为条幅内容震撼,司法机关在“从重从快”压力下做出了这一应付上级的造假大案。据调查前后共有48个警察参与造假。

根据《讯问笔录》记载,当天晚上六点半到十点半,警员王春祥、范泽公正在万寿寺派出所讯问李津鹏,当晚七点半,两人却又出现在几公里外的李津鹏家并在搜查笔录上签名。“一个人不可能分身吧,这两个人同时出现在两个场合,不可能出现孙悟空吧。”

条幅被悬挂的时间,根据取证,是在早晨六点到七点多看到条幅。而警方指控李津鹏挂条幅的时间则是8点10分,依据是楼下的摄影录像,“它是在楼下一个录像嘛,那么楼下一个录像怎么证明这个人到了八楼上面去呢,他在楼上面就干了挂条幅的事吗?”。

此外还有条幅的来源造假,提供勘验的条幅两端的木棍来源造假,证人的身份造假等等。

这是新唐人记者李文修、石缘采访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