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4月3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3日电)20国集团(G20)高峰会同意在今年底前建立对信评机构的管控制度,台湾大学财务金融系教授沈中华表示,他赞成建立管控制度,但主管机关也应松绑信评成立的条件。
G20高峰会关于金融管理法规的决议包括,金融法规与监督将普及所有金融机构、投资工具及市场,对冲基金等金融商品列入管理,对全球金融机构的主管薪资及红利采行新的严格规定,及管理信用评等机构。
沈中华说,政府平时给予信用评等公司太多责任,但信评公司却自认“我讲的话就是电影评论一样,可以听,也可以不听”,如果这种说法成立,为何主管机关都要参考信评公司给予的评等?
沈中华表示,以台湾为例,主管机关规范证券商若要从事财富管理业务,需达到某个信用评等,他认为这是主管机关“懒得进行金融监理”。
他建议金管会证期局应松绑成立信评的条件,现行条件之一是要与国际信评单位合作,以中国大陆为例,中国的 5家信评公司只有 3家是与国际信评公司合作,另 2家是自行成立;台湾的主管机关为何限制一定要与国际信评公司合作?
此外,G20 也决议要对全球金融机构的主管薪资及红利采行新的严格规定,沈中华认为这个理念很好,但可行性不高,因为如果公司获利表现良好,主管薪资、红利高也是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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