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等4大宗物资 续免征营业税1年

【新唐人2009年3月9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9日电)财政部赋税署表示,有关进口小麦、大麦、玉米及黄豆等4项大宗物资的营业税,继续免征,获行政院核定,实施期间自明天(10日)起至民国99年3月9日止,为期1年。

赋税署表示,小麦、大麦、玉米及黄豆等4项大宗物资,国内并未生产,几乎全部仰赖进口,是制造饲料、食用油、面包等重要民生物资的主要原料。

玉米等大宗物资国际价格虽已较去年同期回跌,仍未回到95年价格水准;国际金融风暴导致全球经济不景气,国内产业经营压力增加,且近来对外贸易需求持续萎缩,新台币贬值压力浮现,未来如新台币汇率持续走低,恐使大宗物资进口成本增加,不利于相关制品内需市场拓展。

为纾缓业者进口成本压力,稳定经营,并减轻人民消费民生物资负担,财政部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9条之1规定,机动减征进口该4项大宗物资应征营业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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