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扁办申请事务费 看不出扁住所相关支出

【新唐人2009年3月2日讯】(中央社记者黄瑞弘台北2日电)前总统陈水遭质疑用卸任总统礼遇费用,支应住所相关费用,总统府今天清查后表示,目前为止就陈水扁办公室所申报事务费用的部分,看不出来有和陈水扁住所相关的支出。

国民党立委邱毅等人质疑陈水诈领卸任总统相关礼遇,支应宝徕花园广场住所费用,总统府发言人王郁琦下午召开记者会,做上述表示。

王郁琦说,去年12月2日特侦组函总统府,希望查明陈水扁卸任后所居住房屋有无申领礼遇费用,府方随后回函特侦组指出,经查记录尚未发现与其住所明显有关的支出。

他表示,总统府会计人员上午检视相关资料,结果是“以现在所记载的账目记录上,没发现有和陈前总统的住所有明显相关的支出。”

王郁琦说,过去确有以办公事务费支应住所租金情况,但在民国96年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修订通过后,事务费仅能核销办公室等相关办公费用,卸任总统副总统租赁的住所,不能再申报事务费用,因此已无过去的情况发生。

至于陈水扁卸任后第1年的新台币800万元事务费用,王郁琦说,陈水扁办公室共核销500万元左右。

王郁琦并指出,如果检调机关有需要,府方可提供相关资料。

此外,对于陈水扁办公室事务费遭立法院决议冻结146万元,扁办批评总统府不但没有在审查时先行告知并积极争取,遭冻结后也没有主动通知。对此,王郁琦反驳扁办说法与事实不符。

王郁琦说,当初立委审查时原主张冻结礼遇费用1/2,最后仅冻结1/5,过程中府方已尽最大努力争取,希望不要对陈水扁办公室运作产生影响,且事后总统府也行文告知。

对于扁办提到若有诈领,总统府会计人员也有相关行政疏失。王郁琦说,总统府会计人员因为陈水扁及其办公室人员涉及国务机要费案件,近来常被检察官传去作证,已造成公务上困扰,扁办所述相当不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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