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26日讯】(中央社台北26日电)中国大陆江苏省盐城市日前发生化工公司污染引发断水事件,相关部门官员至今无人出面道歉。盐城市民和学者指出,断水事件是地方政府部门和官员严重失职所造成,盐城主要官员应引咎辞职。
香港“大公报”报导,盐城市区及管辖的各县市化工企业众多,经常传出化工安全事故及非法排污事件。
2007年3月16日,盐城市下辖的东台市友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2007年11月27日,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化工集中区内的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爆炸,8人死亡。
这次盐城断水事件元凶盐城标新化工有限公司位于盐都区龙冈镇附近,当地曾发生过多起化工事故。
盐城标新化工公司是非法排污惯犯。2个月前,这家公司因非法排污被当地环保部门罚款。
1名盐城市民反应说,地方政府明明知道化工企业存在严重污染,还在城西水厂取水口上游批准建设数十家化工企业,在市民举报这些企业非法排污时也经常置之不理,最多也只是罚款了事。
市民表示,事发至今,盐城市政府、环保局和城西水厂等相关部门没有任何1个人出面道歉。断水事故直接影响到数十万市民的日常生活,盐城市主要官员应该引咎辞职。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庞绍堂指出,环境保护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能,执行的环保部门更应恪尽职守。但很多环保部门变成收费部门,罚款收费后就对企业污染行为不闻不问。
庞绍堂说,盐城市城西水厂取水口上游兴建数十家化工企业并存在严重污染,此次标新化工公司大量排污造成全市大范围断水,政府相关部门应承担行政和法律责任。
浙江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冯钢认为,在此之前中国也有官员因环境污染引咎辞职的先例,此次盐城大范围断水事件,数十万人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主要官员当然应该引咎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