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26日訊】(中央社台北26日電)中國大陸江蘇省鹽城市日前發生化工公司污染引發斷水事件,相關部門官員至今無人出面道歉。鹽城市民和學者指出,斷水事件是地方政府部門和官員嚴重失職所造成,鹽城主要官員應引咎辭職。
香港「大公報」報導,鹽城市區及管轄的各縣市化工企業眾多,經常傳出化工安全事故及非法排污事件。
2007年3月16日,鹽城市下轄的東台市友順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2007年11月27日,鹽城市響水縣陳家港化工集中區內的江蘇聯化科技有限公司爆炸,8人死亡。
這次鹽城斷水事件元兇鹽城標新化工有限公司位於鹽都區龍岡鎮附近,當地曾發生過多起化工事故。
鹽城標新化工公司是非法排污慣犯。2個月前,這家公司因非法排污被當地環保部門罰款。
1名鹽城市民反應說,地方政府明明知道化工企業存在嚴重污染,還在城西水廠取水口上游批准建設數十家化工企業,在市民舉報這些企業非法排污時也經常置之不理,最多也只是罰款了事。
市民表示,事發至今,鹽城市政府、環保局和城西水廠等相關部門沒有任何1個人出面道歉。斷水事故直接影響到數十萬市民的日常生活,鹽城市主要官員應該引咎辭職。
南京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龐紹堂指出,環境保護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職能,執行的環保部門更應恪盡職守。但很多環保部門變成收費部門,罰款收費後就對企業污染行為不聞不問。
龐紹堂說,鹽城市城西水廠取水口上游興建數十家化工企業並存在嚴重污染,此次標新化工公司大量排污造成全市大範圍斷水,政府相關部門應承擔行政和法律責任。
浙江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馮鋼認為,在此之前中國也有官員因環境污染引咎辭職的先例,此次鹽城大範圍斷水事件,數十萬人生活受到嚴重影響,主要官員當然應該引咎辭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