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围大没戴安全帽应先登记 否则无豁免权

(中央社记者王淑芬高雄三日电)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今天发布新闻指出,一名蒋姓男子头围太大,在今年一月十四日遭警方取缔未戴安全帽,他不服向地方法院提出异议,却未获豁免权,监理处表示,如果头围太大者,应先依法申请度量并登记再订制特殊尺寸安全帽,否则仍无法获得豁免权。

监理处指出,蒋男头围较一般正常人大,约有六十三公分以上,无法购买可配戴的安全帽,所以骑机车未配戴安全帽,他在一月十四日骑机车外出,遭警方以未戴安全帽举发,蒋男不服,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出声明异议。高雄地方法院审理,认为异议人未依规定办理大尺寸头围登记,而予驳回。

监理处指出,有关骑士头围太大,无法购得适合的安全帽案,交通部曾在2003年五月二十七日发布新闻,要求民众应自当年六月一日到六月三十日至各监理所(处)、站办理大尺寸头围登记(限头围尺寸为六十三分以上者),如果有依法登记并报核有案者,一旦被取缔,才有免责权。

监理处指出,交通主管机关对于头围过大或是民众身体特殊状况,会依情形委请制造厂商另行制造大尺寸头围民众专用安全帽或以登记有案予以特殊处理。法院认为蒋男空言头围尺寸过大无从购买可配戴的安全帽,实际上并未经度量登记,所以才予驳回。

交通局呼吁机车骑士,无论如何为顾及己身安全,应依规定戴安全帽。9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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