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作家杨天水16日开庭判处12年徒刑

【新唐人】5月16日,中共对中国自由作家杨天水开庭审理,下午辩护律师李建强透露说:法院在中午12点20宣读了审判结果,杨天水被以所谓的“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12年徒刑,五天后将会公布判决书。杨天水向律师表示:由于翻案的机率很小,所以不打算再上诉了。以下是本台记者的采访报导。

先前李建强律师曾经指出:杨天水先生只是写些文,帮助朋友做点力所能及的事,跟当局所定的“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根本沾不上边,但是由于中共政权的特性,一个案件的判决,通常不是依照律师辩护得好、坏所决定的,尽管如此,他还是为杨天水做无罪辩护。

李建强律师:【我们今天就是按照中国大陆的宪法、法律、还有国际法就以这个做标准,杨天水也不应该判有罪,我们主要的观点他们都没有反驳的意见,提不出来,他们反驳不了我们但是你爱怎么辩怎么辩,人家游戏照判】

李建强表示:尽管罪证不足,杨天水本人也认为他的行为都是合法的,但是杨天水还是做了被判重刑的心理准备。

李建强律师:【他(杨天水)决定不上诉,等以后到监狱再申诉。】

杨天水在1990年被中共当局以所谓“反革命罪”判刑10年,2000年刑满获释,2004年12月24号又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拘留,经国际媒体及郭国汀律师等人援助,在05年1月24号被释放,但到了12月底又再度遭到拘押至今。

新唐人记者 林慧心 伊屏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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