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加拿大法院下令扣押一名中国驻加拿大外交官的财产,以支付这名外交官被判诽谤罪的法律费用和赔偿。
这名外交官是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上星期下令扣押潘新春一万一千加元的私人财产,以支付多伦多居民,法轮功发言人契普卡指控潘新春诽谤案的赔偿金及法律开支。
去年4月25日契普卡在当地英文报纸《多伦多星报》发表读者来信,批评中国政府隐瞒疫情真相导致萨斯病蔓延,无视生命,迫害人权及镇压法轮功。5月1日,潘新春在《星报》发表回应文章,点名指责契普卡别有用心,是罪恶的邪教分子。
同年8月14日,契普卡向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提出诉讼,控告潘新春诽谤并要求赔偿。
潘三次拒绝接受法律文件。今年2月3日,安省高等法院缺席庭审,判决潘新春诽谤案成立,潘必须支付原告10,000 加元诉讼费用以及1,000 加元象征性的损害赔偿。
由于潘新春拒绝支付上述款项,安省高等法院于7月14日向中国银行发出扣押潘新春财产的通知。由中国政府所有的中国银行设在多伦多的加拿大分行则在接到法院的扣押令之后回应说,潘新春已经关闭了在该行开设的私人账号,因而无法执行法院的扣押令。
中国政府表示拒绝服从法庭的裁决。并通过律师行向法庭及加拿大外交部表示:潘的文章代表中国政府的立场,不论是中国政府还是潘本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受加拿大法庭命令的限制。
加拿大外交部发言人摩尔则表示,遵守加拿大的法律是中国外交官的职责。摩尔说:根据维也纳外交公约第五十五条关于领事官员的规定,所有领事官员必须尊重所在国的法律,而且不能介入所在国的内部事务。
原告契普卡说,下一步是我的律师要传呼潘新春上庭,在宣誓状态下,向法庭交待他在加拿大所有的个人资产,并解释拒绝支付赔偿金的原因。
新唐人记者洪薇在加拿大多伦多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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