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市法令售养鲤鱼类水产违法

【新唐人】一条长43英寸、重达45磅的亚洲大头鲢鱼,近期在美国芝加哥市华埠附近的MCKINLEY公

园池塘中被钓到之后,亚洲鲤鱼再度成这芝加哥市政府关注的焦点。

13日上午,市政府、市环保局与芝城华商会共同召开中文媒体记者会,再度重申政

府早已颁布的法令:禁止民众和商家进口、销售、运输或放养任何活草鱼、鲤鱼和

大头鱼等。

记者会上,市环保局项目主任JORCE COFFER表示,亚洲鲤鱼之所以成为市政府禁令

的对象,主要原因是这种鱼类成长迅速,会与其它鱼类争夺食物,长此下去势必危

害本地鱼种的繁殖。

据悉,密西根湖蕴藏着丰富的水产资源,也是芝加哥主要经济来源之一,但是亚洲

鲤鱼在这里都没有市场,美国人不买,不吃。因此这种成长快速的鲤鱼一旦漫延,

势必危及鱼类的生长。伤及芝加哥的经济命脉。市政府早于2003年4月就颁布了法令,

禁止进口出售、拥有及放养各种鲤鱼类,包括大头鱼、草鱼、银鱼或黑色鲤鱼。

不过6月底,一位钓鱼者在近华埠的MCKINLEY公园池塘中钓上一条重达45磅的大头鲤

鱼,让市政府相当紧张。JORCE说MCKINLEY公园的池塘是一个死水池塘,不可能有这

种鱼游进去,除非有人放养。而且很明显这条超过40磅的鱼在被放进去之前,就已

经有一定的尺寸了。因此她希望华裔民众能了解到这种鱼对芝加哥水产资源的危害,

自觉遵守市政府的法令。她说,市政府花大力气在通向密西根湖的水域安装电网,

严防这种鱼类的流入,确保大湖的生态资源。

许多信佛的华裔民众有买活鱼放生的习惯,但在芝加哥这么做可是一种违法行为。

其实不用刻意做什么,能够自觉保护美丽的密西根湖的生态环境,这本身就是一种

善行。

新唐人记者杨晓玫芝加哥报道。

相关文章
评论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