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國安法案開審 美英呼籲立即放人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12月19日訊】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一案,週一在香港西九龍法院開審,多國的駐港領事旁聽。英、美兩國發表聲明,要求港府撤銷對黎智英的指控。

週一,民主活動人士黎智英案在西九龍法院開審,英國、美國、加拿大、歐盟、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等駐港總領事館或機構都派出代表旁聽。

法庭外,港警戒備森嚴。

76歲的黎智英和《蘋果日報》等三家相關公司,被指控涉嫌違法港版《國安法》所謂的串謀外國勢力和煽動叛亂罪名。目前,黎智英因欺詐罪已經入獄一千多天。

香港前立法會議員劉慧卿:「黎智英(被拘押)超過一千天,我們民主黨的黨員也拿不到保釋,很多其他的民主派人士也都拿不到保釋,這令他們的家人和朋友感到非常難過和心痛。」

黎智英對所有指控都不認罪。

辯方提出,檢方所列出的涉案文章,和黎智英被正式提出檢控出庭應訊的日期,已超過時效。庭審期間兩度休庭,週一下午三點半結束庭審,週二繼續。

週一這場審判被視為中共實施港版國安法以來,香港司法獨立和自由的關鍵指標。黎智英若被定罪,可能面臨終身監禁。

黎智英是英國公民,英國外相卡梅倫週日推文說:「在香港開始審理黎智英國家安全案之際,我呼籲香港當局停止對他的起訴並釋放他。」

卡梅倫聲明強調:「香港國安法明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香港人民的權利和自由受到嚴重侵蝕。」「敦促中國(共)廢除《國家安全法》,停止起訴所有根據這項法律受到指控的個人,停止起訴並釋放黎智英。」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也發表聲明,「要求撤銷對黎智英的指控,並與香港其他一千多名政治犯一起釋放」。

委員會還說,「不排除敦促拜登政府制裁參與此案,以及其他國家安全法相關案件的法官和檢察官」,並要求「國務卿確認香港駐美國經濟貿易辦事處是否應享有《國際組織豁免法》賦予的特權和豁免權」。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李梅、宇微綜合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