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裔重大勝利 美最高法院裁定平權法案違憲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06月30日訊】美國最高法院週四(6月29日)作出有利於亞裔美國人的判決,裁定平權法案違反美國憲法。

6月29日,美國最高法院的一紙裁定,推翻了哈佛大學北卡羅來納大學在招生時使用的「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平權法案」是在招生過程中,除考慮申請者的個人資質外,還考慮種族因素。

9名大法官中,6名保守派大法官一致認為,大學招生中的平權法案,違反了憲法第14修正案中的「平等保護條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

首席大法官羅伯茨在意見書中寫道,「學生們應該基於他們的個人履歷被對待,而不是種族。但很久以來,很多大學的做法,卻恰恰相反。」

這項裁決也推翻了高院45年前的判例。1978年,最高法院曾經裁定,允許大學招生時有限的考慮種族因素,以對抗對黑人的歧視問題。

在招生或招聘時,對黑人等少數族裔予以照顧,以彌補其歷史上受到的歧視與傷害,正是「平權法案」的核心思想。

有分析認為,高院最新的判決,標誌著一個時代的終結,同時也是保守派和亞裔群體的重大勝利。

長久以來,亞裔團體指控哈佛大學等高校,為了照顧非裔或西班牙裔學生,降低了成績優異的亞裔學生的錄取比例。

西北大學社會學副教授Tony Chen:「亞裔美國人被認為是這樣一群人,他們遵守規則,工作勤奮。因此他們得以脫穎而出,並取得成績。所以如果亞裔美國人在錄取時沒有被公平對待,那可能是錄取程序真的出了問題。」

但支持平權法案的人認為,終結該法案將降低校園裡的種族多樣性,減少非裔、西裔群體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

哥倫比亞大學校長伯靈格:「我們會看到教育機構的多樣性悲劇性的下降,這非常令人擔憂。」

民主黨籍的美國總統拜登當天表示,強烈不認同最高法院的判決。

美國總統拜登:「很多人錯誤的以為,平權法案允許不合格的學生,取代了合格的學生。不是這樣的,大學招生不是這樣的。任何學生都得符合相應的標準。」

預計美國多所頂級私立高校,包括哈佛、耶魯、哥倫比亞大學等,都將受到這項判決的影響。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金石綜合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