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官員】受賄3.5億 原遼寧副省長劉國強被判死緩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11月14日訊】中共遼寧省原副省長劉國強,近日被以受賄罪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劉國強受賄金額超過3.5億元。據明慧網報導,劉國強作為前遼寧省長薄熙來的副手,任職期間,當地發生了對法輪功修煉者最嚴重的迫害。

通報稱,劉國強2006到2020年,劉國強擔任遼寧省副省長、政協副主席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項目審批、獲取財政資金和職務提拔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52億餘元。

天津第一中級法院一審判處劉國強死刑,緩期兩年;死緩刑滿減為無期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劉國強2000年起,曾任本溪市委書記兼市長,薄熙來任職遼寧省長期間,被提拔為副省長,被官媒稱為「遼寧史上最年輕的副省級高官」。2013年,劉退任遼寧省政協副主席,2017年退休,三年後被查,去年1月被逮捕。

據明慧網報導,「劉國強與薄熙來沆瀣一氣,積極追隨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對遼寧省的法輪功學員滅絕性的迫害。」

慘烈的迫害案例包括,2005年,瀋陽市法輪功學員高蓉蓉被勞教所電擊毀容迫害致死等等。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曾聞仙、林茗滌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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