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官員】瀋陽前公安局長及內蒙古公安廳長被查 曾迫害法輪功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5月20日訊】去年落馬的瀋陽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楊建軍,週四(5月19日)被立案調查。另外,內蒙古公安廳前黨委委員、副廳長張效敏,週三(18日)出庭受審。而這兩位落馬的中共高官,都曾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中共紀監委週四通報,楊建軍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利,收受財物;縱容、默許親屬利用本人職權謀取私利;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執法活動;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濫用職權造成重大損失等。

楊建軍一直在遼寧司法系統工作,2000年9月起,曾任遼寧公安司法管理幹部學院院長助理、副院長,掛任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長;2011年12月起,任本溪副市長、政法委副書記、公安局長;2015年10月起,任遼寧公安司法管理幹部學院黨委書記;2017年4月起,任瀋陽市副市長、公安局長;2021年8月被免職。

另據明慧網報導,楊建軍任職期間,對當地法輪功學員孟憲光、蘇曉華、劉衛紅、錢瑞香等人被非法綁架、酷刑、關押,負有責任。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出的17個追查令中,楊建軍都是涉案的主要責任人之一。

另外,內蒙古公安廳前副廳長張效敏因受賄罪,週三在線受審。

張效敏去年9月被查,被控在2011年4月到2021年1月期間,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受賄約4,243萬元。

張效敏曾任內蒙古赤峰市公安局副局長;內蒙古公安廳交警總隊總隊長、交通管理總隊總隊長、副廳長;2021年3月退休。

據明慧網報導,張效敏在赤峰市和內蒙古公安廳任職期間,多次參與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對鄒瑞環一家九口遭遇迫害,負有責任。

新唐人記者李梅、榮玉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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