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高額補償員工 佳能珠海被冠「惡意」之名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2月06日訊】在中國,農民工討薪可以被扣上「惡意」的帽子,新年返鄉也可以被冠以「惡意」之名,如今日本佳能珠海公司撤資高額補償員工,也被說成是「惡意」拉高國內企業補償標準

日本相機生產商佳能,在珠海設廠32年。最近因為經營困難和中共病毒疫情的影響,宣布關閉工廠。

事件引發網上熱議,焦點不是佳能走了,而是走之前對員工作出的高額遣散補償。

據大陸媒體報導,佳能珠海的補償金分為經濟補償金、特別慰勞金、就業支援金、感懷銘記獎金和新年慰問金等5部分,不設金額和時間上限。工資越高,工齡越長,補償越多。

中國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月工資高於當地平均水平3倍的,以3倍數額作為上限,工齡最高年限以12年計算。

這意味著佳能的遣散補償優於法定標準。

月薪2萬,20年工齡的員工,按照N+1,也就是「(工齡+1)x月薪」計算,經濟補償金可達到42萬。加上最高7個月工資補償的就業支援金和其他補償金,有員工甚至能拿到150萬的巨額補償。

而網上卻出現了對佳能「惡意補償」的聲討。

有人質疑佳能居心不良,故意拉高標準,挑撥國內勞動者和企業之間和諧穩定的補償關係,應該高度警惕,避免落入外資圈套。

總部設在紐約的勞工權利組織中國勞工觀察執行主任李強表示,作為一個日資企業,佳能是按照日本的傳統和標準做出遣散補償。

勞工權利組織中國勞工觀察執行主任李強:「他就是一個企業的一個正常行為。他的這個補償金對日本來講都不算是高的。它實際上從某種程度很多人是帶有一種意識形態,對這種就是真正的就是勞資關係,在善待工人上是充滿了這種惡意的。對啊,就稍微有一點,他就要加上那種敵意,這個我覺得是中國的一個不幸,也是中國工人的不幸。」

大陸律師也認為,企業對遣散員工做出超額補償不存在法律問題,在不損害第三方的利益下,更不能稱為惡意補償。

近兩年國內不少行業和企業都面臨著裁員補償問題,但做法上卻和佳能形成鮮明對比。

去年底,就有媒體報導稱,快手科技的員工普遍對公司的裁員補償不滿意,如果要拿到N+1的補償,只能在10天內找到下一份工作,不然就面臨失業。如果等到1月份辭職,也只能拿到N的補償。

臨近年底被裁員工,也拿不到此前允諾的年終獎等福利。

中資公司用「末位淘汰」變相裁員,威脅或誘惑員工主動辭職等,也常有曝光。

原大陸人權律師吳紹平認為,「惡意補償」的說法實際上反映了中共的真實擔憂。

原大陸人權律師吳紹平:「他就是中共的這種長期的這種社會的控制之下,然後對民眾的這種洗腦之下,他投向社會心理的一種反射。它並不是一個單純的一個網民發出的一個聲音,它可以完完全全是代表一個全體或者一個利益集團,說出這樣的一種話啊。這裡面當然有中共的因素,甚至也有中國國內企業的一種因素。」

此前被中共以「惡意」冠名的還有「惡意返鄉」、「惡意討薪」等等。

1月20號,河南鄲城縣縣長為貫徹極端防疫政策,警告鄉親不要「不聽勸阻,惡意返鄉」,甚至威脅「你只要返回,先隔離再拘留」。

去年2月,甘肅省合作市一個包工頭為討薪爬上塔吊,被公安以「惡意討薪」為名拘留。

吳紹平:「它的整個社會的風向造成了就是它(中共)不鼓勵善的事情,而卻相反鼓勵惡的事情發生。對於中國人的社會的這種一倫理的破壞,道德的破壞,價值觀的破壞是非常的嚴重的。那就變成了人與人之間,就更加原子化。人與人之間也更加沒有信任。」

類似的中共官方話語還包括「惡意上訪」「惡意提問」,還有指責海外留學生或華人回國探親是「祖國建設你不在,萬里投毒你最快」。

編輯/李明飛 採訪/易如 後製/ 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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