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原副省長宋亮涉嫌受賄被捕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8月23日訊】日前,甘肅省原副省長宋亮因涉嫌受賄,中共最高檢察院對其作出逮捕決定。宋亮曾在內蒙古任職多年,近年來,當局對內蒙古倒查20年,不斷有高官落馬。

央視新聞客戶端消息,甘肅原副省長宋亮涉嫌受賄一案,移送檢方審查起訴。日前,中共最高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宋亮作出逮捕決定。

今年2月,宋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紀委調查。8月1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對宋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宋亮利用職權搞利益交換,撈取政治資本,「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宴請和旅遊安排。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宋亮被開除黨籍、公職,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58歲的宋亮是河北辛集人,長期在內蒙古任職,曾任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委副書記(正廳級),內蒙古交通運輸廳廳長、黨組書記,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通遼市委書記。

2017年3月-2018年6月,宋亮調任甘肅省委常委,副省長,第十三屆甘肅省委委員、常委,直至落馬。

去年2月,內蒙古煤炭系統腐敗窩案引爆,習近平下令「倒查20年」,迄今已有超過50名高官落馬。

今年7月以來至少有11名廳級官員被查,包括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前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錦。

(記者羅婷婷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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