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副院長龍光偉被查 前上司已獲刑15年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8月19日訊】8月19日,中共深圳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龍光偉被調查。龍光偉浸淫深圳政法系29年,其前上司、深圳市前政法委書記李華楠已被判刑15年。

現年59歲的龍光偉是湖北武漢人,但長期在深圳市任職。從1992年起,龍光偉歷任深圳市中級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刑事審判二庭庭長,深圳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辦公室主任。

2002年4月起任深圳市南山區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理院長、院長;九年後,即2011年11月起任深圳市羅湖區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理院長、院長;2016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龍光偉被調查,官方通報中未具體指明其落馬原因,只是稱「涉嫌違紀違法」。

龍光偉落馬前,其前上司、深圳市委前常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李華楠已於2020年7月31日,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據悉,李華楠在深圳政法系統內任職20餘年,2010年6月起,任深圳中級法院院長、市委常委、祕書長;2015年5月起到2018年10月被調查,時任深圳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等職。而在這期間,龍光偉是李華楠的下屬。

龍光偉在深圳市羅湖區法院、深圳市中級法院任職時,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等負有責任。

龍光偉被海外明慧網多次點名,同時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

據明慧網消息,2018年6月28日,深圳南山區法院,非法庭審某集團公司中國區總裁、北京法輪功學員楊觀仁;同年廣東省深圳市法輪功學員張可輝(湖南衡陽籍)被非法構陷到該法院。

2004年1月5日,深圳福田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深圳多名法輪功學員,並在4月8日非法判決法輪功學員廖努力、李曉秋有期徒刑10年,羅旭峰9年,李曉秋的母親王淑芹7年,王顏發5年。這五位法輪功學員上訴後,同年6月10日,深圳市中級法院不顧事實非法宣判,維持一審判決。

(記者李勁風報導/責任編輯:夏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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