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員工性侵案 網友六大疑問追真相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8月16日訊】阿里女員工被性侵案持續受到輿論關注,警方日前發布調查結果,聲稱該案「無強姦證據」,引發輿論反彈。網友列舉六大疑問,追問事件真相。

警方通報阿里女員工性侵案 六大疑問待解

8月14日,濟南公安公布一份調查結果,聲稱兩名涉事男子阿里巴巴員工王某、阿里客戶張某涉嫌強制猥褻罪,但沒有發現強姦犯罪證據。不過,警方沒有說明,是依靠什麼證據確認「發生了強制猥褻」。

而且警方的結論多處違背正常邏輯,引發輿論質疑,網友列出六大待解疑問。

疑問一:王某為何持有周某的身分證

已經下樓將要離開的王某(阿里女員工的上司),為什麼還會持有周某(阿里女員工)的身分證?之前還醉酒無法確認自己房號的周某,如何確認同意前台為周某辦理其房間房卡?

疑問二:王某的避孕套

王某第二次進入周某房間,實施猥褻,並購買了避孕套後,為何在避孕套送達時分(7月28日0時)準備離開酒店卻沒有帶走?又為何7月28日上午再次前往酒店取走避孕套並丟棄?

疑問三:周某為何給猥褻自己的張某打電話

受害人周某7月28日早上為何要聯繫7月27日就曾在飯店對自己實施猥褻的張某(濟南華聯超市員工),並告知其房間號碼?

疑問四:張某的避孕套

7月28日早上,張某在受害人周某房間超一個半小時,對周某實施猥褻後為何只帶走了周某一條內褲,卻將自己帶到酒店的避孕套(未開封)留在酒店?

疑問五:周某的第一次報警

受害人周某為何要先退房後報警,而且當時只對王某進行指控,而未提及張某?

疑問六:周某的第二次報警

8月4日,周某再次報警稱張某猥褻,中間幾天又發生了什麼?

阿里女員工遭性侵醜聞曝光

回顧整個事件經過:8月7日晚間,阿里巴巴女員工周某匿名在公司內網發布公開信,控訴男上級與客戶對她實施猥褻及性侵。

阿里女員工在阿里巴巴食堂,發自己被性侵的傳單抗議。(視頻截圖)

公開信中稱,7月27日,周某在王某的逼迫下,去濟南出差。在和商家吃飯時,她被灌醉,在酒桌上被客戶張某猥褻,還被帶到其它無人包間長時間猥褻。

周某在酒宴上被灌醉送回酒店房間後,一直昏睡不醒,直到第二天醒來後,發現自己全身赤裸,房間一片混亂,內褲丟失,並在床頭櫃發現已拆封的避孕套。

周某給丈夫打電話講訴自己可能被性侵,丈夫安慰她並要她立即報警。報警後,她在酒店監控中看到王某在酒店前台辦理她的房卡,多次進出她的房間。

當天,王某接受了警察拘留24小時的審訊,聲稱是周某主動的。幾天後,周某再次報警,指控張某涉嫌性侵。

周某還向阿里巴巴公司投訴王某性侵,但公司高管一再拖延,她被逼之下,自己列印了宣傳橫幅,並帶著喇叭,到公司8號樓一樓飯堂,發傳單曝光被性侵事件。卻遭公司保安搶走東西、推搡和威脅。

周某在公開信的最後寫道,「我現在已經流乾了所有的眼淚,再也沒有什麼好在乎的了,大不了魚死網破,反正我會抗爭到底!永不屈服!」

阿里處理女員工性侵事件:太晚太輕

阿里巴巴女員工性侵事件曝光後,引發輿論關注。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兼CEO張勇8月8日凌晨在阿里內網發帖稱,必須調查清楚,給出交代。

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兼CEO張勇8月8日凌晨在阿里內網發帖,對女員工被性侵事件發聲。(微博截圖)

9日凌晨,張勇再次在阿里內網公布《「女員工被侵犯」的階段性內部調查結果和處理決定》,將涉事的王某辭退,永不錄用。

同時,拖延處理該事件的同城零售事業群總裁李永和與HRG(人事專員)徐昆引咎辭職,阿里巴巴首席人力資源官童文紅被記過。

不過,阿里巴巴對女員工性侵事件的處理,遭到網友質疑,認為處罰「太晚太輕了」。

這起事件的另一名涉事人——濟南華聯超市員工張某,8月8日下午到派出所做筆錄,他對事件沒有表態,但聲稱感覺自己被當槍使了。濟南華聯超市則聲明稱,張某現已被停職調查。

官方公布性侵事件結論 存在諸多疑點

8月14日,濟南公安公布這起性侵事件的調查報告,但通報的事件細節存在諸多疑點。

如警方聲稱,王某第二次進入受害人周某房間,是「受阿里女同事胡某鵬所託」查看周的情況。王某在酒店前台辦理了周某房卡後,於23時23分進入房間,並對周某實施了「強制猥褻」。

阿里女員工被性侵案的涉事上司王某。(微博截圖)

23時33分,王某在房間內網購了避孕套,10分鐘後離開房間。當網購避孕套送達酒店前台的同時(7月28日0時),王某再次「接到女同事委託查看周某情況的電話」,並於0時13分進入周某房間,向同事電話確認周某已入睡。0時21分,王某離開房間。

通報還說,王某沒有將網購避孕套帶入房間,而是在7月28日10時返回酒店前台取走並丟棄。

根據警方的通報,王某二次進入受害人周某房間實施猥褻,都是受女同事的電話所托,而且購買了避孕套卻沒有使用。這明顯違背正常邏輯。

警方還聲稱,受害人周某在醉酒後次日,主動電話聯繫在酒桌上猥褻她的阿里客戶張某。隨後,張某從家中帶著避孕套,進入周某房間停留1小時36分鐘,實施強制猥褻。走時帶走周某內褲,但避孕套(未開封)遺留在房間內。

對此,網友「流浪的楓葉花6746」直言:「看了通報之後,感覺做出的通報內容都是胡說八道。」

(記者羅婷婷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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