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台灣民眾依規定不得任職中共黨政軍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12月17日訊】中共為加強企業管控,不僅在中國國營企業設立黨支部,包括外商與台灣公司,都被揭露有中共黨支部陸委會表示,中共以此干預企業自主,傷害經濟運作,相當不妥,將密切關注台灣企業內,員工具有中共黨員身份的問題。並指出,依照兩岸條例,台灣人不得擔任中共黨、政、軍成員,呼籲國人不要觸法。

中共強制對企業的管控,規定中國國營企業,必須成立黨支部,另外在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也要求上市公司為黨提供組織活動必要條件。而在近日被揭露的中共黨員名單,其中包括台灣企業也被安插中共黨支部

陸委會副主委李麗珍:「不只是對於台商,對於其它國際、其它外商,也是有一些疑慮,因為這的確是會涉及干預企業自主權,也破壞公司治理,傷害整個自由經濟運作,這樣的規定,我們是覺得並不妥。」

陸委會指出,依照兩岸條例,台灣人不得擔任中共黨政軍成員,因此如果台灣企業本國籍員工,擔任中共黨組織成員,將依法辦理。

陸委會副主委李麗珍:「依照兩岸條例33條規定,我們國人是不可以擔任黨政軍職務或者是它的成員,如果他成為中國共產黨員的話,就是與法令規定是不符的。」

至於中共可能制定國家統一法,對台進行法律戰。對此陸委會表示,不能接受傷害台灣主體的行為。

陸委會副主委李麗珍:「統一法的規定,它會影響我們主權的自主性,這部分我們是不接受的。」

而對於陸資假冒港資來台投資,陸委會表示,將研擬加強管理的辦法,至於具體做法,不排除修訂港澳條例,與大陸人民來台投資管理辦法,目前還在研議階段。

新唐人亞太電視林鈺唐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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