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常委趙飛上美國務院審查迫害者名單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8月01日訊】近日,現任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的趙飛出現在法輪功學員遞交給美國國務院的迫害者名單之中。法輪功學員要求美政府對趙飛等迫害信仰自由的人權惡棍行進行制裁。

在反迫害20周年之際,法輪功學員將一批迫害者名單遞交美國國務院,要求根據相關法律將迫害者列入特殊名單,對其拒發美國簽證、禁止其入境。

明慧網列舉了迫害者名單中的其中20人。他們包括: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宣部部長劉雲山,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趙飛,前山西省監獄管理局局長馮征,原遼寧省委政法委副書記、「610」辦公室主任劉宏,原遼寧省監獄管理局局長單成繁等人。

報導說,美國國務院官員告知法輪功學員,名單收悉,會審核所有提交之個人,依法處理。並告知,近年在中國有多人因迫害人權被拒發簽證,且皆因迫害法輪功學員。

美國官員還強調,「只要某惡人有一個案例具備足夠的具體事實描述,就可將其放入特殊名單。」此外,「對於嚴重侵犯人權的惡行(如酷刑、毆打),一個官員只要是惡行實施單位的負責人,即可列入懲罰之列,而不需像以往那樣證明此官員對某次具體惡行下達了命令或進行了指揮。」

這批惡人名單及相關惡行證據由「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和「法輪大法信息中心」聯合收集、整理、編譯。

本篇依據明慧網,及法輪功學員遞交美國務院惡人名單中的惡行實例,列舉天津市委常委趙飛迫害法輪功的部分事實。

趙飛,男,1964年2月生,湖北省荊門市沙洋縣人。

2011年8月起至2014年7月,趙飛擔任武漢市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和「610」辦公室(中共迫害法輪功非法機構)負責人。

期間,他指揮武漢市政法委、「610」、公、檢、法,3次大規模非法抓捕當地法輪功學員,致使張甦、張偉傑、熊煒明、崔海、沈學武、王學明(雲蕭)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抄家、關押,遭受酷刑。

據不完全統計,在趙飛任職武漢市公安局局長期間,超過30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10餘人被迫害致死,多人被酷刑致殘或精神失常,以下僅例舉兩例:

黃美玲

2011年12月10日凌晨四時,武漢礄口區63歲的法輪功學員黃美玲女士,因搶救無效,慘死在武漢市第一醫院病房,死時年齡63歲。其遺體頭部、腋下、大腿內側、臀部、手腿全是電擊後的黑疤,疑被中共警察電擊致死。

徐喜望

武漢市新洲區殘疾人徐喜望,2011年3月18日清晨5點左右,被三店街綜治辦主任程紹安帶領三店街綜治辦及派出所兩車人馬趁鄉鄰熟睡未醒,將其綁架到新洲區劉集洗腦班(所謂的「法制教育班」)進行迫害。

期間,徐喜望被毒打、注射不明藥物,當即大小便失禁,並且時常神智不清,回家時連熟人都不認識。2012年11月9日,徐喜望在衰弱中離開人世,年僅53歲。

趙飛接任武漢市公安局長之後,除了將非法判刑、勞教和關押到期的法輪功學員直接劫持到「洗腦班」繼續迫害外,每逢所謂敏感日,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繼續利用洗腦班,對法輪功學員採取恐嚇、欺騙、威逼、利誘和人格侮辱等非法手段,以及罰站、毆打、野蠻灌食、吊銬、注射不明藥物、電棍電等酷刑,進行精神和肉體雙重折磨。並向法輪功學員所在單位和社區以及家屬勒索巨額洗腦經費。僅2014年上半年,武漢市就開設8個「洗腦班」,47人被強制「洗腦」。

天津成迫害重災區之一

2014年7月至今,趙飛調任天津,擔任公安局局長和黨委書記、政法委書記。天津也成為殘酷迫害法輪功的地區之一。

(明慧網)

2015年3月2日,中共「兩會」召開前,在趙飛的指使下,天津市「610」辦公室、公安國保大隊綁架法輪功學員。僅3月2日至3月4日,全市8個區內的37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被綁架抄家、入戶騷擾。而從公安內部傳出消息,至少有六七十人被抓。其中20人被非法批捕。法輪功學員王慧珍被綁架20天后被迫害致死。

2016年,天津至少有244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其中綁架、抄家160人次;非法庭審31人次;非法判刑29人(最長者78歲,最長刑期7年6個月)。

2016年天津法輪功學員遭誣判統計

2017年,天津至少427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其中,綁架、抄家130人次;非法庭審40人次;非法判刑36人次;非法批捕23人;迫害中離世3人。

2017年天津法輪功學員遭誣判統計

2018年,天津至少311位法輪功學員遭迫害,其中3人被迫害致死,31人被非法判刑。

2018年天津法輪功學員遭誣判統計

2018年11月, 天津市搞所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由趙飛做部署,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

2019年上半年,天津市法輪功學員至少有160人次遭迫害,其中:被迫害致死1人;非法判刑1人;非法庭審3人;非法批捕4人;非法拘留69人次;遭綁架、抄家至少53人次;遭騷擾29人次;流離失所1人。被勒索搶劫現金22,100多元。

趙飛到天津任職期間,數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致傷,被非法判刑,僅列以下案例:

中國航天專家劉元傑、熊輝豐

法輪功學員、中國航天專家熊輝豐和妻子劉元傑女士(明慧網)

原天津市航天部八三五八研究所飛航導彈專家、79歲的劉元傑女士,在長期的騷擾和壓力下,於2015年3月3日在家中故去,臨終前也沒能見到仍然被非法關押的丈夫熊輝豐。

劉元傑生前是航天部八三五八研究所的高級工程師,曾為中國的飛航導彈領域做出傑出貢獻,多次獲得航天部的二等功、三等功等殊榮。

丈夫熊輝豐曾任航天部八三五八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中國宇航學會的理事,因其傑出成就而獲得1985年度「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三等獎」、1993年度「光華科技基金貳等獎」等多種獎項,在國內外享有很高的聲譽。

在修煉法輪功之前,劉元傑女士患有嚴重心臟病及高度近視等疾病;心臟病發作時,心動過速時可達每分鐘二百次,多年的心臟病,使得她不能承擔任何體力勞動。劉元傑修煉法輪功後不久,疾病痊癒,視力恢復,摘掉了多年的近視鏡。

法輪功學員、中國航天專家熊輝豐老人獲得的嘉獎證書(明慧網)

1995年底,熊輝豐開始修煉法輪功,不但身體更加健康,工作中更是開拓了思路,使得科研工作更加順暢,工作上盡心盡力,全所上下提到熊工程師時都是豎起大拇指稱讚。

熊輝豐還曾向「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捐款,至少資助了22個貧困區的孩子完成學業,但他從未向他人提及過此事,直到家人收拾其書櫃時發現25封來自河南、湖北的受助學生、學生家長、希望小學校方及上級機關的信件,才得知此事。

2015年12月,78歲的熊輝豐先生被重判7年半。2018年,在天津濱海監獄中,他的身體已極度虛弱。

「我身上是清白、乾淨、透明的,任何污水都沾不上。」 數年來,熊輝豐一直不接受中共對他的非法冤判,堅持申訴。

楊玉永

天津法輪功學員楊玉永在武清區看守所離奇死亡,渾身傷痕累累。(大紀元)

楊玉永,男,55歲,天津武清區法輪功學員。2016年12月7日,楊玉永孟憲珍夫婦,在家中被綁架並被非法關押在武清區看守所。

2017年6月28日,律師會見楊玉永時,他告訴律師,曾被戴兩個大鐵球的重鐐,還把手銬和腳鐐連在一起,只能彎着腰;被獄警劉兆剛毆打,劉兆剛還指使看守所13名犯人把他毆打致昏迷,過程中被性虐待和侮辱,捏生殖器、吸乳頭。事隔13天的7月11日,楊玉永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楊玉永的兩個孩子聞訊趕到武清中醫院,見到父親冰冷僵硬的遺體:楊玉永的脖子、身體大面積瘀傷,眼睛裡有血,兩耳朵根有很大的傷口,左乳頭焦黑,腳趾甲有竹籤扎過的痕跡。背部傷痕累累,從腰部往下到褲襠再到大腿根全是血痕。

武清公安局、看守所沒有向楊玉永家人交代他的死因,卻出動百個警察和特警搶奪屍體。家人的投訴沒有收到任何效果,天津市和武清區公檢法人員使用各種手段阻撓對這一事件的公正調查。

陳瑞芹

天津薊縣白澗鄉劉吉素村44歲的法輪功學員陳瑞芹,於2017年2月10日被天津女子監獄迫害致死。

她於2015年被非法判刑4年半,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因不放棄信仰,她在天津女子監獄的五監區遭受凌虐,被長時間罰站、不允許大小便,她的雙腳腳趾曾被踩得鮮血淋漓,監管她的犯人更下作猥褻她下身,甚至讓她吃屎喝尿,隨手抓起凳子等物件就打她,她的身體上傷痕累累,獄警徐莉穎鼓勵暴力毆打,說:「打吧,打破了我親自給她縫去。」

據一位曾被非法關押在天津女子監獄的法輪功學員回憶:「2016年1月24日前後,因不讓去廁所大小便,陳瑞芹忍耐不住把大便拉在褲子裡。在值班獄警的指使下,刑事犯七八個人,把陳瑞芹衣服全部扒光,把一身單薄的上衣褲子放到水中浸濕後給陳瑞芹穿上,再把陳瑞芹推到院子裡,凍了將近一個小時。那天氣溫是零下18.3度,一小時後陳瑞芹四肢凍僵不會走路,是被刑事犯們拖拉回來的。」

迫害依法訴江的民眾

2015年在「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立案登記制下,有近21萬的法輪功學員依法將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起訴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

天津市公檢法迫害訴江民眾的事件一直持續不斷,公安局長趙飛公開明確地說,抓一個法輪功學員賞一萬,叫囂訴江就是違法。

2016年中共兩會期間,趙飛又簽署文件——對政治案件(法輪功案件)要從快、從重、從嚴處理。同時,對下級執法部門輔以誘惑政策,如提幹、獎金,漲工資等。天津市對訴江民眾的迫害仍持續不止。

天津市因訴江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共計393人次,遍及所有區縣,其中:迫害致死2人,非法庭審6人,非法批捕12人,失蹤1人,流離失所1人,綁架抄家177人次,非法拘留100人,非法騷擾96人次,非法判刑4人。其中年過七旬的王昌壽被冤判3年6個月。

此外,天津市河西區84歲的法輪功學員張德堂(曾是參加抗美援朝的坦克兵)因向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於2015年12月4日遭到當地警察的綁架,一個月的時間就被迫害致死。

2015年7月30日,法輪功學員李文因訴江被非法批捕。2016年7月15日,河西法院非法誣判他3年刑期。

48歲的李文是清華大學九一屆畢業生,獲得雙學士學位。畢業時以機械系第一名的成績享有保送直讀博士的待遇,但李文放棄了,選擇到天津玻殼廠工作。他曾獲多項技術發明專利及攻關獎,包括國家電子工業部的獎勵證書、國家九十五計劃攻關獎。

李文的律師在辯護中指出,公訴人將李文控告江澤民的訴狀放入案卷作為罪證,明顯違反憲法。江澤民本人在憲法法律層面沒有什麼特殊的,只要內容屬實,任何人都可以控告他。對李文的指控很明顯是構陷入罪。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唐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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