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疫苗管理法草案未保障受害者挨批

【新唐人2019年01月18日訊】再來關注中國的消息。中共全國人大出台的《疫苗管理法(草案)》,正在向公眾徵求意見,到2月3號截止。 該草案備受社會關注,但不少毒疫苗受害兒童家長反映,對草案感到失望,因為他們呼籲立法已經十多年, 該草案卻不採納他們的意見,沒有保障受害者的權益。

大陸毒疫苗事件頻發,上周江蘇金湖縣又傳出給孩子接種過期疫苗,引發家長走上街頭大規模抗議,遭到鎮壓。

因此目前正在徵求公眾意見的《疫苗管理法(草案)》備受社會關注。該草案稱,將對疫苗的研製、生產、流通、預防接種過程,根據風險程度製定詳細保護措施。但由於該草案沒有保障受害者的權益,讓毒疫苗受害兒童家長表示失望。

河南輝縣疫苗受害兒童家長李新:「孩子打了這個針以後,很多致殘致死,而且致殘他這個花費巨大, 對於我們這些普通家庭來說難以承受,但是政府在立法的時候,根本不聽取我們這些受害者的意見,打了疫苗出了問題,沒有一個有效的機制來保障這些受害兒童的合法權益,像成立疫苗風險補償基金啊、要由第三方來給孩子做疫苗致害的鑑定啊。」

毒疫苗受害兒童家長表示,他們呼籲立法已經十多年, 該草案卻不採納他們的意見,對毒疫苗受害家庭沒有任何幫助,只是應付社會大眾。

寧夏銀川疫苗受害兒童家長王金鳳:「要求孩子能夠前期救治,後期保障,疫苗一旦發生問題或者是造成孩子殘疾,能夠盡快地、盡早的給孩子救治,把傷害降到最低。但是我們在這個草案上面,沒有看到有關後期的保障。」

《疫苗管理法(草案)》徵求意見稿的活動,將到2月3號結束,據《中國人大網》公示,截止到1月18號中午,公眾意見數已經高達788筆,遠高於其他正在徵求意見的法律草案。

新唐人記者熊斌、施宜君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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