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童養媳遭性侵14歲產女 求助無門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12月07日訊】現年29歲的重慶市婦女馬泮艷控訴,自己童年被拐賣、性侵與虐待,導致14歲便懷孕生子。當地政府回應沒證據。馬泮艷向律師求助,司法局通知律師不能代理此案。

生於重慶市巫山縣的馬泮艷自幼家貧,童年時就被其大伯與姑父,賣給同鎮一個比她大17歲的男性當童養媳,並且受到性侵犯。雖然馬泮艷報了警,警方卻以「家庭糾紛」為由,沒有再管。

馬泮艷曾多次嘗試逃跑,但都被所謂的「丈夫」尋回並虐待,她在14歲和19歲分別產下1女1子。

馬泮艷說自己沒有辦理過任何手續,也沒有簽署過任何文件,可是在民政部門的系統中卻載有她的「婚姻」記錄。

2016年5月,馬泮艷到派出所報案,控告其大伯與姑父把自己拐賣,同時控告在自己未成年時,被所謂的「丈夫」強行發生性關係,並指控雙龍派出所與辦結婚證的工作人員瀆職。

但巫山縣委宣傳部在網上回應馬泮艷的指控,聲稱沒有證據證明馬泮艷被性侵犯和拐賣。

現年已經29歲的馬泮艷不甘心,近期又向重慶市律師張庭源求助,可是張收到重慶市司法局通知,不能代理此案。

馬泮艷生于1988年,重慶市巫山縣人,是「重慶巫山童養媳事件」當事人,1997年,馬泮艷時年9歲,母親精神病發作將父親打死,因病免除刑事處罰出走後,馬泮艷、馬泮珍(姐)、馬泮輝(妹)因為未成年無生活來源,由伯父馬正松代養。

2000年,年僅12歲的馬泮艷被伯父以童養媳的方式嫁給了比她大17歲的陳學生,被強姦後生下女兒,後又生下男孩。

2008年,馬泮艷20歲,在沒有辦理過任何手續、簽署過任何文件的情況下,馬泮艷「被結婚」,在民政部門的系統中,有了她和陳學生的婚姻登記記錄。

2016年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同年6月4日,馬泮艷與陳學生經法院調解離婚,兩人所生兒女由陳學生撫養

(記者文馨報導/責任編輯:曲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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