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時代百姓不愁住房?看看數據就知道了

【新唐人2017年05月22日訊】住房問題一直是大陸民眾的一項頭等大事,現今大陸的高房價令許多人發出「一輩子都買不起房」的嘆息,而從毛澤東時代起,百姓就開始發愁住房難,當時,中共包攬了房屋的建設和分配,人們住房緊張,人均居住面積僅3.6平方米,約一張床大小。

在前中共黨魁毛澤東時期,由於實行計畫經濟,消滅了商品房市場,當時中共又把大量資源投入重工業,不加大建房的投入,因而造成了房屋緊缺。

據調查資料顯示,從1949年到1978年,除了少部分歷史遺留下來的私有房產外,超過90%的住房投資是由國家提供的。而從1958年到1978年,中共住房投資佔基本建設投資的比例一直就沒有超過8%,其他國家,諸如日本、蘇聯、美國和法國等國,其住房投資比例是15%~30%。相比之下,中共的住房投資嚴重不足。

人均居住面積約一張床大小

據商業部《調研資料》顯示,由於中共不建房,許多民眾的住房需要沒有得到滿足。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1956年9月,大陸99個城市中,要求解決住房問題的職工有110萬戶,截至到1956年底,估計有250萬人左右。

2009年,遼寧大學張麗鳳博士稱,中共奪權30年裡,城鎮居民人均住房投資不足300元,年人均住房投資不足10元。到1978年,城市人均居住面積從1949年的4.5平方米降至3.6平方米,僅一張床大小。

「二十世紀五十到七十年代,即使在清華園中,三代人的四口之家,只能長期蝸居於一間十一二平方米的宿舍中(集體公用廁所,爐灶擁擠在走廊上)。這裡雖然沒有出現兩對新婚夫婦同住一間房的情形,但同在清華工作的新婚夫婦只能分居而分不到一間宿舍的現象,卻曾長期存在。」作家曾昭奮如是說。

大學知識份子住房環境尚糟糕至此,普通百姓的苦況更可想而知了。可對於民眾的不滿,中共批評是無理取鬧。當時中共為減輕住房壓力,一方面限制農民進城,一方面把職工家屬下放農村,使夫妻分居合法化。

「可以不來城市的職工家屬,鼓勵其留在農村;不需要住在城市的職工家屬,可以動員其回鄉生產,減輕城市人口的壓力。對於家屬不住在本市的職工,可規定適當的休假制度,讓其回家團聚。」張群論文中寫道。

直到80年代,民眾的住房條件依然沒有改善,據1985年國家統計局的調查,40%的居民住在不到4平方米的空間,而一對年輕夫妻通常和一對老夫妻以及孩子們住在一個房間。60%的家庭內沒有下水道設施,71%以上的居民沒有廚房。

1995年武漢市有40%的居民住房困難,具體如下:12歲以上的子女與父母同住一室的佔11.9%;12歲以上的異性子女同住一室的佔4.0%;老少二代同住一室的佔4.2%;己婚子女與父母同住一室的佔2.6%;床晚上架起白天拆除的佔6.5%;客廳單放床的佔8.6%。

民眾住宅標準降低 機關大樓奢華

為了減少支出,中共一再降低住宅標準,『文化大革命』中,城市住宅標準設計每戶建築面積從1959、1960年的50多平米降為30多平米,每平米的造價從100降低為30多元。大慶出現『干打壘』住宅,建住宅不用磚瓦木材。在民眾住房投入上,中共大力縮減,但是另一方面中共又隨意興建奢華的機關大樓。

比如在今天都還稱得上相當奢華的北京西郊招待所(今友誼賓館)、北京市委大樓位於崇文區臺基廠,1955年設計,1956年完成,全部建築面積2.3萬平方米。景山後街的兩棟機關宿舍大樓,其建設和竣工時間都是在百廢待興、勤儉建國的1950年代。在住房極為緊張的重慶、哈爾濱、廣州等市,書記院、高幹樓如雨後春筍。

百姓無房可分 毛澤東卻有大量行宮

據悉,當時的老百姓無房可分,而中共黨魁毛澤東卻擁有大量行宮。1959年,大陸各省、市為毛澤東大造別墅。如湖南的「蓉園」、四川的「金牛壩賓館」、湖北的「東湖賓館」、江蘇的「紫金山賓館」、山東的「南郊賓館」、杭州的「劉莊賓館」、「汪莊賓館」和上海的「西郊賓館」等等,都是在1960年前後建造的。這些「行宮」極盡奢華,氣派非凡,有些地方的裝修標準竟在北京釣魚臺賓館之上。

其中,天津「迎賓館」位於天津河西區,園中的主建筑為四座別墅,據說分別為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朱德提供的。這四座別墅的建筑規模、豪華程度、內部陳設梯形差別明顯,絕不雷同,令人驚嘆等級之森嚴。

據楊繼繩的著作《墓碑》記載,毛澤東家鄉那個投資巨大的「滴水洞」,位於湖南韶山沖西南約五公里,在毛家的祖居附近。1960年5月,省委書記的張平化在毛故居大興土木,代號為「二O三工程」。湖南當局遷出了在那裡居住的農民,將整個滴水洞地區封鎖。整個工程參照毛澤東在中南海的住房式樣,使用蘇聯建筑保暖防寒的方式,修建了以三座大樓為主體的建筑群。毛澤東住的那棟樓有主房、副房、會議室、餐廳、娛樂室等,同時還修通了韶山衝到滴水洞的公路。

「二O三工程」整個工程歷時兩年,在1962年竣工。在建設期間,正是全國餓死人最多的「大飢荒」時期。

有權的「妻離子散」無權的「四世同堂」

據調查,中共官員並沒有跟民眾「同甘共苦」,那時期中共官員和民眾的住房條件大不一樣,而且官員負責制定住房標準,他們很輕易的為自己制定更優厚的住房標準。

譬如上世紀五、六十年代,上海市就按照行政級別將各級幹部住房劃分成了十幾種待遇標準:「特甲級可享受200公尺以上的「大花園精緻住宅」;特乙級可享受190—195公尺的「大花園精美住宅」;1級可享受180—185公尺的「大花園精美住宅」;2級可享受170—175公尺的「獨立新式住宅精美公寓」;3級可享受160—165公尺的「上等住宅公寓」;4級則只能分得「半獨立式普通住宅中等公寓」;5級只能分得「120—135公尺的新式裡弄住宅」;6級只能分得100—115公尺的「有衛生設備的普通裡弄住宅」;7級只能分得80—95公尺的「無衛生設備的石庫門房屋」;8級只能分得「老式立柱房屋」;9級以下只能分得「板房簡屋」。

官員住房條件與民眾的差距越來越大,為此,民眾編寫順口自嘲:有權的「妻離子散」,無權的「四世同堂」。

(文:羅婷婷/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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