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發力 山西監察委曝留置第一案

【新唐人2017年04月15日訊】14日山西省監察委員會對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郭海採取留置措施,這是中紀委書記王岐山主導成立監察委以來,首次發力,使用監察委擁有的「留置權」,以此取代雙規、逮捕等強制措施。

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稱,3月22日郭海已經接受審查,山西省紀委用了23天左右時間,基本查清了其違紀問題。4月13日,山西省紀委監委已經對其採取了留置措施。

這是中共監察委成立以來,首度使用的「留置」措施,也成為監察委調查的一個新辭彙。

據悉,「留置」是涉及受查人的人身自由一項嚴厲措施,留置的期限可能長達3至6個月,期間可提請檢察機構批准逮捕,直至監察委員會調查工作結束。

以往監察機關對違反行政紀律的嫌疑人,有權進行進行「雙規」,檢察機關也可對相關人士採取刑拘、逮捕。

留置不屬於刑事拘留、逮捕等羈押措施,適用對像既可能是違紀的,也可能是構成職務犯罪的人員。

郭海涉吳永平腐敗案落馬

現年52歲的郭海歷任大同礦務局馬脊樑礦礦長,大同煤礦集團四臺礦礦長、大同煤礦集團董事、副總經理。2012年,郭海前任董事長杜建華因捲入丁書苗腐敗大案被帶走調查時,郭海為中共山西煤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成山西煤集團的二把手。2015年被免去董事長職務。

《財經》雜誌曾引述接近郭海的人士稱,郭海是涉入中共山西省煤炭工業廳廳長吳永平腐敗案而落馬,郭海曾與吳永平一道在山西大同礦務局及大同煤礦集團共事多年。

吳永平則是因為山西前首富張新明案,及華潤集團原董事長宋林案的持續發酵,於2014年底落馬。

2014年,山西因「系統性、塌方式腐敗」成為習當局的反腐「樣本」,同年內7名省部級官員落馬,被處理的廳級及縣處級官員多達600餘人。

2015年起,媒體揭露受令計劃及「西山會」等案影響的中共高層官員更遍及全國,還涉及到金融業、保險業等領域,近兩年來,大批涉及「西山會」等案的官員落馬。

如今,郭海被審查,並遭採取「留置」措施,此案系中共監察體制試點改革以來,採取「留置」措施的第一案案件,外界認為,這是中紀委書記王岐山發力的結果。

王岐山或任國家監察委主任

去年11月7日,習當局發佈北京、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的方案。中共黨媒發文指紀委、監察委應合署辦公。11月25日,官媒披露,王岐山已兼任中央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時政評論人士陳破空曾表示,王岐山主導國家監察委的工作,表明他很可能出任國家監察委的首任長官。這當然是為王岐山留任鋪路,也有利於習近平繼續鞏固權力。

(記者李芸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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