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霾資金遭中共地方政府亂用

【新唐人2016年12月13日訊】12月12日,中共財政部發布了一份關于防治空氣污染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况的通報,其中財政部批評部分中共地方政府騙取、擠占、挪用專項資金,幷違規擴大開支範圍。

據中共環保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長汪健表示,2013年至2015年的三年中,中共中央政府總計安排治理空氣污染資金254億元。

2016年5月,中共財政部監督檢查局針對上述資金使用情况對9個省、區、市進行檢查,它們分別是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江蘇、安徽、山東、河南。這些地區共計占總資金的94%。

報告中還列舉了一些與治霾無關的開支,如將有的地方政府將治霾資金用作維修辦公樓、搞招待、發工資等。

其中也不乏因對資金管理與使用不當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如2015年河南省鄭州市城管局曾購買186輛垃圾壓縮車,但其中相當一部車型無法與垃圾站對接而造成車輛閑置無用,涉及治霾資金762.5萬元。

中共地方政府違法使用治霾資金,中共全國政協委員經濟學家張連起說:但從檢查的情况看,有的地方是移花接木,有的是挪用,有的是騙取,這些行爲都是違反預算法的。

(記者張明健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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