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霾资金遭中共地方政府乱用

【新唐人2016年12月13日讯】12月12日,中共财政部发布了一份关于防治空气污染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通报,其中财政部批评部分中共地方政府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幷违规扩大开支范围。

据中共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汪健表示,2013年至2015年的三年中,中共中央政府总计安排治理空气污染资金254亿元。

2016年5月,中共财政部监督检查局针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对9个省、区、市进行检查,它们分别是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山东、河南。这些地区共计占总资金的94%。

报告中还列举了一些与治霾无关的开支,如将有的地方政府将治霾资金用作维修办公楼、搞招待、发工资等。

其中也不乏因对资金管理与使用不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如2015年河南省郑州市城管局曾购买186辆垃圾压缩车,但其中相当一部车型无法与垃圾站对接而造成车辆闲置无用,涉及治霾资金762.5万元。

中共地方政府违法使用治霾资金,中共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学家张连起说:但从检查的情况看,有的地方是移花接木,有的是挪用,有的是骗取,这些行为都是违反预算法的。

(记者张明健报导/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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