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大後首例!內蒙原政協高官趙黎平槍殺情婦被判死刑

【新唐人2016年11月11日訊】11月11日,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故意殺人罪、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以及非法儲存爆炸物罪被判處死刑。使其成為中共十八大後第一位被判死刑的省部級官員。

中共官媒報導,11月11日上午,山西省太原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趙黎平故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案,認定被告人趙黎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百萬元人民幣;犯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犯非法儲存爆炸物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百萬元人民幣。

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3月20日,趙黎平在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持槍將被害人李某某殺害。2008年至2010年,趙黎平非法收受人民幣2368萬元。公安機關在趙黎平辦公室查獲其非法存放的91枚雷管。

大陸媒體早前報導,趙黎平涉嫌殺死一名27歲的赤峰籍女子。殺人後,趙黎平隨即將屍體裝入自己奧迪車的後備箱,開車離開赤峰市,半路上拋屍。2015年3月21日凌晨,在內蒙古克甚克騰旗境內被警方抓獲。3月25日,趙黎平被批准逮捕。

報導引述接近警方的消息人士透露,趙黎平殺害的是一名「與自己關係較為親密的女性」。另一說法則是:兩人相識多年,關係親密,是情人關係。

2015年7月31日,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趙黎平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中共黨籍,成為十八大後落馬的第一百隻「老虎」。如今更成為第一位被判死刑之虎。

(責任編輯: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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