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公安濫權嚴重 兩會代表提議削權

【新唐人2016年03月08日訊】中共公安部在「兩會」前實施「公安辦錯案將終身追責」的新規定後,兩位「人大」代表分別提出「將看守所剝離公安」、「可捕可不捕的堅決不捕」的建議,對公安削權,受到輿論關注。

3月5號,中共人大代表、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在接受《財新網》記者採訪時提出,「冤案可以昭雪,生命卻不可以重來。一系列冤案爆發凸顯出中國現行看守所管理體制的弊端。」

朱列玉指出,中國現行看守所的體制弊病在於「偵押一體」,公安機關不但負責案件偵查,同時還管轄看守所。但多起冤假錯案和被關押人員的「非正常死亡」事件表明,公安行使偵查權時缺乏有效的外部監督,在快速破案的利益驅動下,會導致看守所出現刑訊逼供、超期羈押、深挖餘罪等問題。

對此,中國資深法學專家、原公安大學法律系講師趙遠明指出,「偵押一體」在執行初期是有很多法律條文約束的,但自從1999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之後,公安機關權力濫用,才存在執法犯法現象越來越嚴重。

中國資深法學專家、原公安大學法律系講師趙遠明:「因為鎮壓法輪功所有的行為都是在違法的基礎上,所以說在刑事訴訟方面和公安機關行使偵查權和羈押權方面都是違法的,所以說,這個先河一開之後呢,再往後就是愈來愈烈。現在中國不光是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違法的抓捕、關押、審判,現在等於是擴大化,針對其他人員,上訪人員它一樣違法執法。它形成一種慣例了。」

朱列玉認為,只有實現「偵押分離」,也就是是將看守所脫離公安機關管轄,劃歸司法行政部門管理,才能從根本上預防冤假錯案。據了解,多年來法學界一直呼籲公安進行「偵押分離」的改革,但都遭到無視。

除了上述提議,中共「人大」代表、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光權,在「兩會」期間也提出了對公安派出所加強檢察監督的建議。他表示,檢察機關應該充分聽取律師的意見建議,「堅持少捕慎捕」、「對可捕可不捕的堅決不捕」。

中國知名律師、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讚寧表示,中國公安機關一家獨大,檢察機關很難起到監督作用。

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讚寧:「法院基本上沒有一點獨立審判權,它只是公安局偵查部門的一個流水作業線上的一個環節,檢察院也沒有辦法監督公安局。法院要做一起無罪判決那是非常之難的,所以這是中國司法的一個恥辱。」

趙遠明:「因為中國是一黨專制,黨委管理司法機關。政法委書記實際上大部分都由公安局局長出任,所以說,在黨內系統,檢察院院長、法院院長往往是公安局局長的屬下,所以說容易造成公安機關獨大一方。」

趙遠明認為,中國的司法制度在江澤民掌控期間被破壞殆盡,各地公安派出所濫權現象由來已久,而且越來越尖銳和突出,反映在兩會上,就是這方面的提案會越來越多。

採訪編輯/張天宇 後製/葛雷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