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爆炸調查報告公布 四大關鍵仍存疑

【新唐人2016年02月06日訊】(新唐人記者文翰報導)2015年8月12日22時51分,位於天津市濱海新區天津港的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危險品倉庫發生嚴重火災爆炸事故。近日,中共國務院批覆公佈了此次爆炸的調查報告,就天津爆炸相關調查結果進行了說明和解釋,但該報告中涉及到爆炸原因等關鍵內容仍然遭到外界質疑。

2月5日,據中共黨媒央視新聞報導,天津爆炸國務院調查組的報告正式公布,報告認定,天津港「8•12」事故是一起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報告稱,調查組對總計123人提出了追責處理意見,其中74人遭處分;但涉事最高級的5名省部級官員中,除建議對一名副市長行政降級外,其餘各人均僅接受警告及記過,無一人被撤職,輿論因此質疑「大事化小」。

除此之外,調查報告中就天津爆炸事件中起火原因、爆炸物質等關鍵問題給出了結論,但相關內容亦遭到外界質疑。

一、起火原因

引發天津爆炸的起火原因,一直都是公眾最為關注的話題之一。根據中共官方的調查報告稱,起火原因是「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運抵區南側集裝箱內硝化棉由於濕潤劑散失出現局部乾燥,在高溫(天氣)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熱,積熱自燃,引起相鄰集裝箱內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險化學品長時間大面積燃燒,導致堆放於運抵區的硝酸銨等危險化學品發生爆炸」。

這個結論與此前中共國家安監局安全生產專家庫專家鍾聖俊在科學網的個人博客上的分析幾乎一樣。根據鍾聖俊對天津爆炸起火原因的分析,硝化纖維素(即硝化棉)或者硫化鈉自燃是最可能的點火源。

他指出,硝化棉久儲變質或潤濕劑揮發乾燥後的確容易分解燃燒,但一般要在溫度超過40℃時才能加速其分解而自燃,而硫化鈉在空氣中也可以發生緩慢氧化自燃。

外界因此而對「自燃說」提出質疑:起火時間是晚上11點左右,並非燥熱的中午,怎麼會莫名其妙就自燃著火?硝化棉一般要在40攝氏度以上的高溫才可能自行分解燃燒,但現場很顯然達不到這個溫度。

此外,雖然硫化鈉可以在空氣中發生緩慢氧化自燃,但從官方公開的通報可見,從22時50分接到報警發現汽車起火,到23時06分第一批滅火力量到場,僅僅一刻鐘時間,就已經發現是多個集裝箱起火,且屬於猛烈燃燒階段,這麼迅猛的燃燒火勢僅用自燃很難解釋得通。

二、爆炸元凶

據調查報告的說法,天津爆炸是硝化棉自燃導致堆放於運抵區的硝酸銨等危化品發生第一次爆炸。受火焰蔓延作用以及第一次爆炸衝擊波影響,距第一次爆炸點約20米處,多個裝有硝酸銨、硝酸鉀等氧化劑、易燃固體和腐蝕品集裝箱發生了第二次更劇烈的爆炸。

美國之音曾經引述危化品專家的說法稱,硝酸銨是最難起爆的硝酸炸藥,而在含水3%以上時無法爆轟,會在一定溫度下分解。據一位倖存消防員對媒體的描述,當晚他們在距離起火源點100多米處發現火情,隨後驅動消防車前往滅火,一車水用完之後返回取水,也就在這時,爆炸發生。那麼,鑒於硝酸銨遇水難以引爆的特點,硝酸銨是爆炸源的說法恐怕難以成立。

據資料,硝酸銨是極其鈍感的炸藥,比著名的安全炸藥C4更為鈍感。一支工業8#雷管(起爆C4隻用6#就可以了)都不足以起爆混合了敏化劑的硝酸銨。硝酸銨是最難起爆的硝酸炸藥,撞擊感度是:50kg錘50cm落高,0%爆炸。相比起著名炸藥硝化甘油的200g錘,20cm落高,100%爆炸的感度,可見硝酸銨的鈍感。而且硝酸銨一旦溶於水,起爆感度更會大大下降。

三、噴水滅火是否加劇爆炸

據中共黨媒新華社的報導,調查組相關負責人在調查報告公佈後接受了採訪。記者提問稱,有說法指消防員用水滅火加劇現場危化品爆炸,是否屬實?

該負責人回答稱,一方面,現場起火的物質是硝化棉,對硝化棉類火災可以用水、霧狀水進行撲救。發生爆炸的物質硝酸銨也是易溶於水的。另一方面,事故當天運抵區內沒有存放金屬鈉等遇水燃燒貨物。在後期清理中,在運抵區外發現的金屬鈉貨物包裝完好。因此,消防員用水滅火導致加劇爆炸的說法是不成立的。

但這個說法亦遭到外界嚴重質疑。據現場倖存的一名消防員向《南方周末》證實,自己是第一批前往火災現場,當時還沒有爆炸。據他介紹,第一批投入的消防隊員人很多,「有一百多」。現場並無人告知他們有不能沾水的危險化學品。

該消防員說,大家就按照正常途徑用水來救火。自己是「二板車」(音),負責給前面的車供水。「開始是一個集裝箱,大概噴水10多分鐘,聽見啪啪啪響,然後集裝箱就亮了。先是一個小爆炸,後來就出事了。」雖然離爆炸點還有一點距離,但也什麼都看不見,最後爬了出來。

早前陸媒騰訊財經的報導曾指出,2015年8月17日下午,爆炸現場一位核生化救援部隊的士兵向記者證實,8月12日晚爆炸原因基本確認是因倉庫內金屬鈉遇到水後引發爆炸。

而蘋果日報亦報導稱,8月14日下午,一名消防人員在距離爆炸點西側100公尺的海濱高速橋底下,看到一灘黑色疑似危化品殘留物,消防人員往危化品殘留物上倒水後,該物體迅速冒出氣泡,發出「呲呲」聲,隨後燃起火苗、冒白煙,伴隨火星四濺發出較大的爆炸聲。

報導指,這個火星四濺的場面與12日晚網友拍攝的爆炸場景非常相似。在這條長約一兩百米長的馬路上,消防隊員共發現7到8處相似的危化品殘留物,很多都已揮發掉僅剩痕迹。

四、環境無影響?

此次公佈的調查報告聲稱,本次事故對大氣環境、水環境和土壤環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但目前對大氣環境的影響已基本消除,受污染地表水得到「有效處置」,事故中心區土壤和地下水正在進行「分類處置與修復」。

天津市副市長何樹山於2015年8月21日曾經確認,天津港爆炸事故核心區危化品有7大類40餘種。據他介紹,爆炸區有包括硝酸銨、硝酸鉀在內的氧化物共有1300噸左右;金屬鈉、金屬鎂等易燃的物體有500噸左右;以氰化鈉為主的劇毒物700噸左右。

他當時表示,「我們已在核心區清理出氰化鈉約150噸,運往廠家回收。其餘部分料已爆炸完畢。」

但美國之音引述危化品專家的說法對此提出了嚴重質疑。這位專家指出,氰化鈉是絕對不可能爆炸的。「這句話一定是謊言,氰化鈉是絕對不可能爆炸的。這點我可以非常肯定、非常負責任的回答。它是一定不可能爆炸的,它一定只是被炸散了。」他的理由是,氰化鈉在1500度會揮發。

專家指出,氰化鈉遇水可以產生氰化氫氣體或氰化氫溶液。這些溶液可能會滲入土壤和河流。他明確表示,這500餘噸氰化鈉「肯定找不到了。」更為嚴重的是,500噸氰化鈉與水接觸後可以產生超過300噸的氰化氫氣體,理論上可以致死20~30億人。而這些氣體在自然環境中幾乎不會分解,除非電解,如強閃電。

對此,外界輿論質疑,無論氰化鈉還是氰化氫,都是劇毒。在經歷這麼長的時間後,如此數量龐大的危化品早已滲入了爆炸周遭的泥土、植物和地下水源中,中共官方關於「污染程度和範圍可控」的說法值得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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