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陸廣電局點名 前南都記者叫屈

【新唐人2015年09月29日訊】中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9月28號公開通報《揚子晚報》等15家媒體和17名採編人員刊登虛假報導的查辦情況,並點名原《南方都市報》記者王星。而王星當晚在微博上聲明,否認蓄意捏造。

官方稱,這是自去年中宣部等九部門深入開展打擊假新聞專項行動以來,廣電總局第七次公開通報。

前《畢節日報》記者李元龍:「在中國你能把假新聞打完嗎?你從《人民日報》,新華社,央視去打起,從那裏開始還差不多。」

前武漢《中國》雜誌社記者劉逸明:「幾乎所有的媒體都在做假新聞,但是廣電總局要整肅的,可能會是那些平時讓官方不快的媒體。」

通報點名《南方都市報》原記者王星,在去年12月,根據河南當地傳聞,編寫了《河南平頂山女官員3個月前自殺官方至今未通報》一文,在微信公眾號「深℃」發佈。但女官員「自殺」與事實不符,導致虛假新聞傳播,王星被報社勸退。廣電總局將王星列入新聞採編不良從業行為記錄,5年內禁止從事新聞採編工作。

王星當晚在微博上發表聲明,承認該新聞採訪不紮實,願向遺屬道歉,但否認蓄意編造虛假新聞,也不認同行政處罰,並指出「被報社勸退」一說不實。

劉逸明:「有時候,報導會不小心出錯,不是人為的去作假。這種情況我覺得就不能等同於虛假新聞一樣。你對他進行適當的處理當然是可以的,但這個性質跟做虛假新聞是完全不同的。」

但前《畢節日報》記者李元龍說,自己就做過虛假新聞,例如在火災現場採訪,發現消防車遲到,或裝備不全,但身為記者卻不能按事實報導。

李元龍:「這個你就不能寫,你寫了他也不會給你登的。他就要你寫,消防官兵及時趕到現場,英勇救火。這難道不是假新聞嗎?」

李元龍說,這類虛假新聞是當局喜歡和縱容的。而想做真實報導的記者,身後既沒有報社力挺,公檢法也不保障新聞自由,壓力非常之大。

新唐人記者尚燕、舒燦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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