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中共通過國家安全法 專家:政權安全法

【新唐人2015年07月03日訊】7月1號,中共人大常委通過了所謂的新《國家安全法》。新國安法除了原有的防範、制止和懲治叛國、分裂國家、煽動顛覆政權以及洩露國家機密等罪行外,還涉及能源、宗教,糧食、網路信息、以及金融和經濟等領域,過度寬泛的內容引起輿論的廣泛議論。外界認為,這個新國安法更像是中共的政權安全法,與人民和國家的安全搭不上界。

新出臺的《國安法》比1993年制訂的舊國安法涉及範圍更廣,除了原有的防範、制止和懲治叛國、分裂國家、煽動顛覆政權和泄露國家機密等罪行外,還涉及能源、宗教,糧食、網路信息、以及金融和經濟等領域,連外太空、國際海底區域、還有極地等等也都包括在其中。

新國安法規定:在國家安全工作中,需要採取限制公民權利和自由的特別措施時,應當依法進行,並以維護國家安全的實際需要為限度。

《美國之音》引述人權專家的話評論說,這會縱容警察和政府為所慾為,人權狀況會更加惡劣。而這部所謂的新法出臺,也給中共政府的高壓行為,提供了更寬泛的保護傘。

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也引述評論說,新的國安法,實質上是為了要保障中共的「政權安全」。

時政評論家《中國事務》主編伍凡:「因為中國的政權不穩定增加了,社會不穩定也增加了,中國的網路大量的增加了,並且消息傳播的非常快,所以中共就沒有辦法穩定地控制老百姓的想法,以及老百姓的要求它沒有辦法回答,所以它只能用安全法來控制這個社會,實際上這國家安全法,應該說是共產黨政權安全法更確切一點。」

新的國安法,還首次將香港和澳門納入其中。不過強調,涉及港澳的只作「宣示和原則性要求」,不在港澳地區施行。但是,中共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鄭淑娜表示,香港和澳門應該根據《基本法》第23條規定自行制定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而《基本法》第23條在香港被視為惡法,曾經遭到50萬人上街反對。

香港時政評論員劉銳紹對媒體表示,將香港納入國安法,是中共企圖在香港民眾的心理上造成寒蟬效應。但是如果急於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等於自己製造一個炸彈,對於現在的香港政府,以及建制派在未來的選舉都將不利。

香港現任特首梁振英也聲稱,特區政府目前沒有計劃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

伍凡:「香港現在的情況相當特殊,香港相當一部分的老百姓反對特首(區)政府,所以它如果再把安全法放到香港去的話,怕在香港引起暴動,很可能會引起顏色革命起來,所以它衡量這個利弊,暫時把港澳放到一邊,但是在原則上,它需要的時候,隨時可以把安全法加在香港頭上。」

新國安法還首次明確提出『網路空間主權』。聲稱要確保網路基礎設施和信息制度是「安全和可以控制的。」

全球信息自由網創辦人張新宇:「網路空間是個無限的東西、虛擬的東西,它怎麼能有個主權,你用你的空間,不可能你用了之後別人就用不了了,從技術是沒有這個道理的,」

有分析認為,這些法律的目的是強化意識形態控制,壓制不同政見。

全球信息自由網創辦人張新宇說,中共害怕過去犯下的罪行在網路上流傳,企圖假借國家安全來掩蓋,不過制定這種法律的人太不專業。

《中國事務》主編伍凡指出,新的國安法與中共自己制定的《憲法》相互抵觸。伍凡強調,目前在中國因言獲罪的案例已經層出不窮,特別是最近出來的律師可能因法庭辯護言辭獲罪,已經非常荒唐。

有人權專家指出,如果不給人一個和平討論的機會,很多人可能訴諸其他形式的反對活動,新國安法的實施會對整個國家不利。

採訪編輯/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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