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背諾言的代價

我的妯娌娘家的曾祖,年輕時家裏孩子多,無人照料。一次一位乞丐婆婆討飯討到他家門上,曾祖就問這位婆婆:家裏還有甚麼親人?聽婆婆說家裏沒有甚麼人了,就與這位婆婆商量:那就別討飯吃了,來我家幫我照看孩子吧,會給你養老送終。婆婆就答應了。

等到孩子們長大了,主人翻臉了,要趕婆婆走。婆婆這時候已年老,婆婆就不走,要他兌現諾言。婆婆雖然沒走,但在他家受到虐待,遭了很大的罪。

結果到我的妯娌這一代,家裏的幾個弟弟都是到兩三歲時就會得一種軟骨病,怎麼也看不好,到十幾歲就都死了。

沒辦法家人就找小道過陰的幾個人看,結果說的都一樣:是一位乞丐老婆婆來討債的,因她在她的曾祖那一代承受的苦太多了。於是她家費了好多周折找到婆婆家裏的後人,希望了了這個冤緣。婆婆家的後人說,婆婆說了,決不放過他們,只放過這個姑娘,即我的妯娌,說因她長大了是人家的人。

這件事說明:一個人做了甚麼承諾,發了甚麼誓是要兌現的。否則就會受到報應。

中國人在加入中共的黨、團、隊組織的時候,都曾經對著血旗發過誓:要為中共奮鬥終生,隨時準備為黨犧牲一切,包括生命。現在中共壞事幹絕,天要滅它了。你不退出,你就是它的一份子,那天滅中共時你就要兌現你的誓言──和共產黨一起被天滅了。

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你就與它沒有任何關係,天滅中共時,你是安全的。

文章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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