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人權的「價差」

⊙陳思敏

事物就怕對比,有了對比優劣互見。10月25日兩條新聞,顯示中、美人權的差距,若以貨幣量化,至少相差4,100萬美金。

一條是美國常見的冤獄賠償新聞。據25日報導,紐約男子傑夫‧德斯柯維奇(Jeff Deskovic),因冤坐15年牢獄而獲償4,100萬美金。該案發生在1989年,16歲的傑夫案發當天上學遲到,結果被警方懷疑是性侵同校女學生的凶手。儘管當時證據不足,但他仍在1991年被定罪入獄。2006年經進行DNA測試後,最後證明他不是凶手。

傑夫15年冤獄,政府終於還他清白與公道,同時給予他超過4,100萬美元的巨額賠償,成為美國歷年來最高額的冤獄案賠償。

至於25日另一條新聞,也是關於冤獄15年。那是24日在華盛頓DC中國大使館前的一場記者會上,北京法輪功學員王治文的女兒王曉丹,呼籲中共立即釋放她的父親。因為王治文15年冤獄後,又被轉往北京洗腦班繼續關押。

值此中共高談闊論「依法治國」之際,這條美國民眾15年冤獄獲賠4,100萬美元的新聞,讓國內網站網編也很受刺激,先是用美元發一次文,然後再用人民幣發一次文,中國網友的熱議更不在話下,有人說,正常工作也賺不到這麼多錢,有人說,好想去美國坐牢。

不過,更多人感嘆的是,名譽被毀、學業中斷、心理創傷、家庭失和、朋友遠離以及重回社會受到歧視等等人生逆轉,賠償再多都不夠。這一方面顯示中共長期功利洗腦失敗,國內網友大多清醒看問題,美國政府對傑夫的巨額賠償,只是象徵性地彌補他一去不復返的青春,以及人生不會再有第二個的16歲。

兩條冤獄15年的新聞一起,對中共「依法治國」真是諷刺。王治文冤獄15年,中共不但不放人,又轉往洗腦班關押。同時王治文的遭遇,反映了法輪功受迫害15年來多少冤假錯案,其中許多都是全家祖孫三代十幾人同遭非法冤判,這筆帳如何算?

特別是可計算之外的無形損失,法輪功學員受中共非法迫害,常常由一個人的變故,導致一個家庭變的不完整,這上億人的大群體衍生出多少天倫悲劇,而他們多是各行各業的佼佼者,假如沒有這場迫害,今天有許多人會是社會的中堅分子、國家棟梁。

美國為什麼對人權這麼看重?美國理念,要保護人民的權利甚於一切資產,因為你不知道其中有誰將來會對人類與世界做出巨大的貢獻。所以美國人民至上,人權無價。

相信沒有人願意用15年的自由歲月與含冤莫白去換取金錢,正如再多的金錢也無法償還法輪功學員,這麼一大群體的青春、自由、名譽。

人間法律,關係人對債務要付連帶清償責任,繼承人也要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15年的迫害血債,連本帶息,想想賠得起嗎?何況還有更大的無形成本,經濟增長再高也不能支付,所以能不停止迫害嗎?

--轉自《大紀元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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