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法官發「人身保護令」黃之鋒傳獲釋

【新唐人2014年9月28日訊】香港「學民思潮」領袖黃之鋒26日晚在公民廣場被捕,有最新消息傳出,香港法官認為,長時間扣押黃之鋒並不合法,並批准他的《人身保護令》。

據《蘋果即時》引述「學民思潮」最新消息表示,法官認為,警方原先扣押黃之鋒的行為合法,但之後長時間扣押並不合理,所以批准《保護令》。對於另外兩名被扣押學生情況,法官也希望警方,以公平態度處理。

晚間8時,替黃之鋒申請人身保護令的大律師楊岳橋表示,已由中區警署接出黃之鋒。

據黃之鋒的律師楊岳橋表示,黃被控三罪,包括涉強行進入政府建築物、在公眾地方擾亂公共秩序及非法集結。

與黃之鋒一同被捕的74人中,目前有65人已准保釋,截至今(28)日凌晨,黃之鋒及學聯正、副秘書長周永康和岑敖暉等均未獲准保釋。

而警方也在27日晚間,持搜查令押黃之鋒回家搜查。

(責任編輯:許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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