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劉漢死還是不死都是為周永康

昨天(8月7日),劉漢和劉維兄弟及其黑幫團夥的上訴案終於有了結果,湖北高院宣佈「維持一審對劉漢、劉維的死刑判決」。

新華社的報導中稱:「隨著審判長敲響法槌,宣判結束……。以劉漢、劉維為首的黑惡勢力團夥難逃法網,受到了法律的嚴厲懲處……」

奉命撰寫此報導的記者似乎沒有在意中共現行法律中關於死刑判決的三步程序劉漢和劉維兄弟到此為止也只是被完成了前兩步,最關鍵的一步,最高法院的核准程序還有待時日,所以嚴格說來,所謂「受到法律的嚴厲懲處」的結論性語言應該是留在「核準死刑」的消息宣佈之後才可以說的。

早在劉漢和劉維兄弟被一審判處死刑之後,筆者就在本專欄的相關評論文章裡引述過中國大陸境內一家公開網站的評論文章:《劉漢被判死刑,與「周濱他爸」有關?》。因為當時的形勢是周永康本人還沒有被當局示眾,網民們如果在網評中直呼「周永康」其名百分之百會通不過,只能採取「周濱他爸(他爹)」、「康師傅」等每個人都「懂得」的「代稱」。

該文的字裡行間透露的信息似乎是在提醒讀者注意,「周濱他爸」與劉漢黑社會集團之間的「警匪一家親」在整個中國大陸早已是婦孺皆知,而這位博友這裡所要特別提示的是殺劉漢不但是在替周永康滅口,同時也是為了幫李鵬除患。

文章中說:劉漢現在是真正明白了「錢是王八蛋」這個鐵理。為了錢,可以不擇手段,甚至可以視他人生命如草芥。可你再有錢,再牛逼,也抗拒不了法律的制裁;你當初作惡的時候雖然靠山很硬,可你沒想到靠山也有倒的時候。即使在封建時代,老皇帝袒護你,可老皇帝死後,新皇帝照樣要辦你,最為典型的如和珅。正所謂「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劉漢被判死刑,確實是在大家的意料之中。劉漢以不法手段斂財400億,其罪名簡直就是《刑法》大全,包括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買賣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串通投標罪,非法經營罪,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妨害公務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窩藏罪,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

這樣的人不判死刑,那是天理不容。但也有一些網友擔心,和神秘商人周濱關係密切的劉漢一死,會不會影響對「周濱他爸」及傳說中的「電老虎」的查處?甚至有網友懷疑,判劉漢死刑,正是為了避免「周濱他爸」一案過分深入,為「電老虎」解決後顧之憂。

由於劉漢與神秘商人周濱關係密切,與「電力系」交易甚多,無論是正在查處的「周濱他爸」案,還是涉及「石油幫」、「電力系」的相關案件查處,劉漢肯定還有存在的價值,今後或需要劉漢當庭作證。因此有網友在我微博裡留言表示擔心:「周濱他爸」的案子至今沒影,劉漢怕是趕不上了。按照法定程序,劉漢即便上訴,二審也會很快宣判,其腦袋是留不住了,這可便宜了周濱父子。5個被判死刑的恐怕都沒有機會為周氏父子出庭作證了。

該網評的作者當時認為:劉漢應該會上訴,尤其是兄弟二人一同被判死刑,肯定會上訴。預計二審很快就會做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決,但因為考慮到劉漢將要在「周濱他爸」案,甚至在涉及「石油幫」、「電力系」的諸多案件中擔當證人,最高法在死刑核准階段拖個一兩年也是極有可能的。總之,我相信劉漢不會很快被執行死刑,不信咱們走著瞧!

果不其然,對劉漢和劉維兄弟的二審判決雖然說不上是「很快」,但也沒有被延宕太長的時間,至於當局是否是故意安排了先將周永康「正在接受審查」的消息公開宣佈,再宣佈劉漢和劉維兄弟二審「維持死刑原判」的先後順序,就不好說了。

至於最高法院把對劉漢和劉維的死刑核准拖個一兩年的的推測,筆者本人也認為不是沒有可能,但大前提應該是當局和劉漢之間要有一些絕不能端到「公開宣判」的法庭上曝光的交易內容。如果當局確實需要劉漢充當週永康案的「污點證人」,甚至是充當電力系統的「大老虎」(「老老虎」?)的「污點證人」,那麼對此交易內容的知情人範圍一定是越小越好,知情人的黨內級別一定是越高越好,理論上講共產黨員們肯定是地位越高,嚴守黨的機密的自覺和自願性就越強,所以把與劉漢的「庭外」交易留到最高法院的死刑核准的程序過程中,被洩密的擔憂自然就降至最低。

中共官媒中新網曾有報導引述湖北咸寧的劉漢案承警員們的話說:「剛到咸寧的一段時間,劉漢非常狂妄,根本沒把我們放在眼裡……。」第一次審訊時,劉漢直接對他們說,「我的案子不是你們的事,你們湖北辦不了我這個案子。北京把我沒辦法,才到你們,我沒什麼事」。

但是,「從正式交鋒開始,劉漢一步步往後退,由囂張、心存幻想,到沮喪、步步退守,最後退無可退。」預審民警說,接到起訴書後,劉漢幾近精神崩潰。後來,他幾乎是每天一哭。」

據此,北京的朋友在討論到劉漢和劉維被「維持一審死刑判決」的消息時表示,看了電視上的二審庭審畫面之後,感覺劉漢在聆聽宣判結果的表情與他此前在一審法庭上的既衝動又恐懼的表現太過矛盾,是這段時間在看守所裡成功完成了從恐懼死亡到「誓死如歸」的「人生觀」之轉變?還是在這段時間即已經接到了某種暗示,所以對自己的死刑判決最終還會被北京方面「不予核准」抱有充分的信心?

當然,上內容都只不過是猜測而已,過不了一兩個月甚至更短的時間裡新華社就奉命發出一條劉漢和劉維已經被「執行死刑」的消息人們不會驚訝!

新華社記者在劉漢和劉維二審維持死刑判決的報導中評論道:「劉漢、劉維特大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覆滅,表明了『國法面前無例外、打黑除惡無禁區』,體現了政法機關捍衛公平正義的鮮明立場,更加彰顯了黨和政府依法治國、打黑除惡、保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堅定信念和堅強決心。」

經查,「國法面前無例外、打黑除惡無禁區」這兩句話之所以被新華社記者打了引號,是因為源出自劉漢劉維案一審判決之後人民日報評論中,當時即被認為是針對劉漢和劉維的「大老虎」背景而言。如今「大老虎」終於被習近平政權下決心拋出了,當年劉漢一次性就讓周永康家族憑空賺了二十二億人民幣的巨額「感情投資」可能真的已經打了水漂。如今不但周永康及其黨羽們已經沒有可能向他劉漢伸出援手,而且習近平政權雖然不是為了從「私人感情」或者是「利益團體」的角度,但還是要從維護黨中央特別是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政治權威和中央政法委的「正面」形象的「大局」出發,也會殺劉漢以滅口,讓周永康當年利用職權替劉漢將其商場仇敵袁氏一家「滿門抄斬」的幕後交易過程成為永遠的秘密。

從劉漢被一審判處死刑到二審「維持原判」的這段時間裡,有許多網評內容都是從「因果報應」角度感慨「報應來得如此之快」,諸如「袁氏三兄弟凜然赴死,這個黑老大法庭上屁滾尿流。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一則在海外華文媒體上的網評中說:「劉漢當年猖狂時把人家一家三兄弟都判了死刑,拆遷時坑殺的街坊又有多少?!自己傷天害理時志得意滿,等到上庭判了死刑屁滾尿流,當庭嚎哭,真真是惡人中的敗類懦夫!國內已經公開報導當年滅門袁氏三兄弟是因為劉漢通了天,讓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授意法院判三兄弟死刑……」

文章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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