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總裁涉行賄 遭裁定500萬交保

【新唐人2014年5月31日訊】桃園合宜住宅行賄案,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等4人昨(30日)遭聲押,台北地院今天裁定趙藤雄新台幣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住居。北檢表示,即時向高院提起抗告。

據中央社報導,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查出,遠雄建設公司得標的桃園縣「八德地區合宜住宅招商投資興建(用地標售)案」,疑有行、收賄情事,昨天展開偵查。

經漏夜複訊後,檢方認定趙藤雄、遠雄集團幹部魏春雄、白手套蔡仁惠有串供(證)之虞,及涉嫌收賄的葉世文涉及貪污重罪及有串供(證)之虞,對4人聲押禁見。

台北地方法院經隔離訊問後,今天上午陸續裁定葉世文、蔡仁惠羈押禁見,趙藤雄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住居;魏春雄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住居。

台北地檢署認定趙藤雄等2人仍有串供(證)之虞,有羈押必要,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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