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正:薄熙來敢當庭翻供的原因

【新唐人2013年8月24日訊】8月22日,中共濟南中級法院審薄案進行了一天,在法庭上,薄熙來對其的公訴指控全盤否認。薄熙來稱,整個過程"完全是虛構",且他對接受2000多萬人民幣的賄賂款,自始至終沒承認過。自己與徐明關係「一般化」,中紀委「有誘供傾向」。把自己裝扮成一個無辜的好人。但是,不管薄熙來在庭上怎麼表演,他的犯罪事實都是存在的,不管時日長短,終將暴露出來。一個死有餘辜的罪犯,為什麼敢當庭翻供呢?以下是部份原因的分析。

庭審是演戲 薄熙來不願扮演被指定的角色

薄熙來在當官期間,所犯的罪行特別巨大。僅就經濟犯罪來說,薄熙來在重慶以打黑的名義撈錢的時候:260多個所謂的黑社會組織,實際上大都是民營企業,薄熙來把這些民營企業的老闆當作黑社會老大來打,這個黑社會老大三百個億沒收啦!那個黑社會老大九百個億,沒收啦!錢去哪兒啦?重慶財政局的一個官員曾透露說:他們就收到了9.3個億,10個億都不到。外界有消息說,薄熙來轉移到海外的存款就有60多億美元,應該與薄熙來在重慶非法撈取的巨額錢財有關。

在8月22日的對薄庭審中,中共的公訴方指控薄熙來收受2000多萬人民幣的賄賂款。是已披露出的薄熙來所犯經濟罪行的百分之一也不到。明擺著是避重就輕,抓小放大。中共當局為什麼要這樣做呢?就是要保黨。因為薄熙來所犯經濟罪行全部公示出來,會讓至今還在受中共矇騙的民眾看到中共高層腐敗已到了無藥可救的地步,這會危及到中共政權的解體,所以就刻意為薄熙來隱瞞其重大罪證。雖然如此,薄熙來也不買賬,他要的是無罪釋放。薄熙來為什麼有罪還要無罪釋放呢?原因在於:在中共的現行體制下,他認為他是無罪之人。

按照正常的人類法律條例來判斷中共成立至今的所作所為,中共就是一個集經濟犯罪、刑事犯罪之大成的犯罪組織。薄熙來做為這個犯罪組織中的一分子,和這個犯罪組織中的其它分子一樣,每天有意無意乾的就是犯罪的勾當,在薄熙來意識中,當中共的官,犯罪是正常的,不犯罪才是不正常的,要注意的是不能讓普通百姓知道這一點,要會包裝自己,會表演。所以,薄熙來在法庭上的翻供,只是他的本色表演,他骨子裡就會這樣表演,在中共當局的庭審劇本中,讓他扮演一個低頭認罪,爭取從寬處理的小角色,他在心理上難以接受,他就要當庭翻供。這是薄熙來為什麼敢當庭翻供的原因之一。

中共隱瞞薄熙來犯的反人類罪令薄有持無恐

十多年來,薄熙來為了往上爬,登大位,罔顧真相,違背天理良心,夥同江澤民,周永康,踐踏法律,一直參与血腥鎮壓法輪功學員。在其遼寧省、重慶市任內發動血腥的鎮壓。薄熙來與妻子谷開來是活摘器官丶販賣屍體的主謀。因為薄熙來與谷開來的運作,大連成為中國乃至世界上最大屍體塑化加工基地。雖然中共在國內極力掩蓋其罪行,但其罪證已傳到國外。

8月22日,美國人權法律協會亞洲執行長、紐約州律師朱婉琪表示:薄熙來真正的三宗罪不只是受賄、貪腐跟濫權,而是萬國公罪中的三宗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及反人類罪」

目前,薄熙來已經在英國丶波蘭丶羅馬尼亞丶俄羅斯丶美國丶秘魯丶智利等十多個國 家,被法輪功學員對他所犯的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及反人類罪的向法庭起訴。

2007年,被澳洲法輪功學員告上法庭的薄熙來被澳洲法院宣判其犯有酷刑罪名成立,成為海外當時被判決有罪的中共最高級別官員。

薄熙來所犯的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及反人類罪是他無法翻供的大罪、死罪,由於薄熙來是利用中共的國家機器進行的犯罪行為,公示薄熙來所犯的這些罪行,就是公示中共政權所犯的這些罪行。也是在公示中共的邪惡本質。中共馬上會面臨解體滅亡。現任中共當局者如果要保黨,就不敢公示薄熙來所犯的這些罪行,這是薄熙來有持無恐,敢當庭翻供的原因之二。

不法辦江、周、曾等罪犯薄還想翻盤再起

薄熙來很清楚,他所犯的罪行,江澤民、周永康、曾慶紅等江派的首惡都干過,比他所犯的罪行更重。去年二月,王立軍進美領事館所交出的材料就包括了周永康等江派的首惡所犯罪行的罪證。在薄熙來看來,如果江澤民、周永康、曾慶紅等江派的首惡在中共政權還有左右政局的力量,他就有翻盤再起的機會;只到目前為止,薄熙來還未看到現任中共當局把江澤民、周永康、曾慶紅等江派的首惡給予法辦的信息。他就存有翻盤再起的希望,他就要在法庭上翻供,為他的翻盤再起打造正面形象。這是薄熙來為什麼敢當庭翻供的原因之三。

文章來源:《看中國 》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