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案將偵結律師發聲明 國防部爆料不同調

【新唐人2013年7月31日訊】(新唐人記者許寧綜合報導)陸軍下士洪仲丘枉死案,據悉,軍檢最快31日偵結。洪家義務辯護律師團要求,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先下令暫緩起訴處分。另外,在洪案調查過程中,軍事檢察官特別設立爆料專線,但主管國軍心理作戰的政戰總隊,卻祭出「官兵任意向媒體爆料可能觸犯之刑罰及民事責任」恐嚇官兵,不得對外爆料。

針對軍檢最快31日偵結,洪家義務辯護律師團30日深夜發表聲明表示,部隊強調上令下從、學長學弟的倫理關係,所以偵察和審判結果不易受到公眾信服,希望等立院《軍事審判法》修正案完成後,讓本案成為第一個適用新法的案件,要求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先下令暫緩起訴處分。

洪仲丘的姊姊洪慈庸也表示,希望檢方能多辦出一點東西,雖然他們已經做好最壞打算,很可能只有小兵頂罪。

洪慈庸說,雖然證據沒了,可能也串證了,但仍希望桃檢能有所突破,「最差情況可能出現抓小兵頂替,但這不是家屬和社會所樂見的,因為每個孩子都是家庭裡的寶貝。」

洪仲丘案,目前包括陸軍542旅副旅長何江忠、旅部連長徐信正、上士范佐憲、269旅禁閉室中士陳毅勳等4人,被以涉犯「職權妨害自由」及陸海空軍刑法「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懲罰」等罪遭收押。

另外,法界人士指出,改列被告交保的542旅旅長沈威志和269旅相關軍士官,恐怕將有多人在起訴範圍內。

爆料 軍檢要 政戰總隊禁

陸軍第六軍團542旅下士洪仲丘枉死案,目前真相不明,國防部還為此設立爆料專線0800255300轉313,給知情者提供線索,且爆料者將依《證人保護法》提供保護。

據蘋果日報報導,軍方人士透露,主管國軍心理作戰的政戰總隊,在7月17日在其軍網網站上,要求所屬各部隊的軍、士官「不得任意向媒體爆料」,否則可能觸法。並要求部隊士官以上人手一份,企圖以《刑法》和民事責任來恐嚇官兵,不得對外爆料。

據政戰總隊軍網的公布的爆料刑罰,以誹謗罪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侮辱公署罪則有6個月的有期徒刑;造謠罪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匿名或冒名發送訊息罪,則可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

報導中說,政戰總隊表示,總隊的網站上貼出「官兵任意向媒體爆料可能觸犯之刑罰及民事責任」,主要是強化官兵的申訴制度,絕對與洪仲丘案無關,為避免其他官兵有過多的聯想,會將此檔案移除。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