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盡力洽談引渡菲國凶嫌

【新唐人2013年05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15日電)法務部次長吳陳鐶今天說,菲律賓公務船射殺台灣漁民,中華民國有司法管轄權,未來會盡力與菲國洽談引渡凶嫌。

屏東琉球籍「廣大興28號」在台菲重疊經濟海域被菲國公務船追擊,漁民洪石成被射殺身亡。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午審查法案,邀請吳陳鐶列席並備詢。

對菲國公務船射殺台灣無辜漁民,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廖正井質詢吳陳鐶,我國司法機關是否有管轄權?何時可動身到菲國調查?司法偵結起訴、判刑後,能否引渡凶嫌來台服刑?

吳陳鐶回答說,事件發生在中華民國籍漁船上,屬中華民國領土,我國司法機關擁有管轄權,且認定凶嫌涉殺人罪嫌,法務部目前正積極與菲國接洽中,若一切順利,檢察機關2日內就可派員動身前往菲國,與菲國司法機關共同調查這起案件。

不過,吳陳環也說,雖然政府與菲國簽訂司法互助協議,但沒有簽訂引渡條約,基於「國民不引渡」原則,未來凶嫌能否被引渡來台服刑有實際困難,但法務部會盡力洽談引渡。

廖正井還建議,海巡單位可以扣押在重疊經濟海域作業菲國船隻,藉以要求菲國交出凶嫌。

吳陳鐶說,中華民國是法治國家,必須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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