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獎勵金 銓敘部提案訂法源

【新唐人2012年12月07日訊】(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7日電)民進黨籍立委邱志偉今天說,公立醫院獎勵金缺法源且不利偏鄉。銓敘部表示,已提立法草案。醫管會則說,有統籌款幫助偏鄉。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邱志偉、許智傑、李昆澤上午在立法院舉行「公立醫院醫療獎勵金法制化可行性」公聽會。

邱志偉表示,現行公立醫療機構包括衛生署立醫院、榮民總醫院、教學醫院、軍方醫院,各自訂有獎勵金發放要點,並未法制化。且現行要點恐使偏鄉、離島醫院因經營較困難,醫護人員獎勵金比都會區醫院少,變相不鼓勵優秀醫護人員到偏鄉貢獻。

行政院衛生署醫院管理委員會副執行長賴慧貞說,根據公立醫療機構人員獎勵金發給要點規定,獎勵金提撥總額不可以超過年度盈餘的80%,且其中會有3%由醫管會統籌分配。醫管會會依要點規定的條件,將統籌款分配給營運較困難的離島、偏鄉醫院。

銓敘部特審司長呂秋慧表示,銓敘部已提出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送到立法院,其中就訂有政府發給公務人員獎金法源。公務人員基準法立法通過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就能依照法律授權訂定發放獎勵金的辦法。

呂秋慧說,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教育部所屬的教學醫院(如台大醫院),及退輔會所屬的醫療院所(例如榮總),都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送銓敘部審定有案,是將來公務人員基準法適用對象;將來獎勵金授權發放,也會包括這些醫療機構人員。但基於公教分途、軍文分治的行政原則,軍職醫療人員要納入適用恐有困難,還待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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