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貪官稱為嬌妻受賄 3任妻子1校花2佳麗

【新唐人2012年8月2日訊】(新唐人記者馬寧綜合報導)廣州市花都區原區委書記、區人大主任潘瀟因為受賄被判12年。日前,他的岳母也開始受審。據報導,潘瀟有3段婚姻,一任是「校花」,二、三任均是「美在花城」的佳麗。現任妻子比潘瀟小24歲,他為了留住現任妻子而開始受賄,且其嬌妻和岳母住豪宅穿名牌、出遊非頭等艙不坐,極盡奢華。

為了留住現任妻子而開始受賄

《廣州日報》報導, 廣州市花都區原區委書記、區人大主任潘瀟因犯受賄罪已於去年12月被廣州市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31日,他的岳母王梅舉也因涉嫌受賄罪在天河區法院受審。根據庭審,潘瀟的岳父金偉新已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此案將擇日宣判。

公訴人還出示了另一份廣州市檢察院的情況說明,該文件顯示,2011年6月初,廣州市檢察院在辦理金偉新涉嫌受賄案件過程當中,金偉新主動供述,他與妻子王梅舉收受廣東大昌行喜龍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某賄賂,之後,廣州市檢察院多次向王梅舉取證調查,王梅舉多次供述收受50餘萬元。廣州市檢察院經過調查於2011年7月19日提起公訴。

報導引述潘瀟剖析自己蛻變的過程說:「為家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客觀地說,我最後的這段婚姻是我變化的開始。」

潘瀟至今經歷了三段婚姻,三任妻子一個比一個年輕,一個比一個有分量。第一任妻子是一名「校花」,第二、第三任更是出自「美在花城」的選美小姐,貌美如花。現任妻子比潘瀟小24歲。

在第三段婚姻中,為贏得嬌妻的歡心,潘瀟對其百依百順,放任年輕的妻子和岳母入住珠江新城豪宅、身穿國際名牌、出入豪車代步、出遊非頭等艙不坐。

為了滿足家人過豪華生活的經濟開銷,潘瀟開始利用手中權力和職務影響力為家庭謀私利。通過「流金山莊」,潘瀟開始了單獨或夥同親屬大肆收受他人以「幫助」流金山莊建房、裝修、購置物品等方式賄送的巨額財物。

山莊建成后,潘瀟安排岳父負責山莊日常經營和管理,岳母負責財務管理,自己幕後指揮、策劃、聯繫「投資」商及客戶,並要找他辦事的人直接找其岳父。

潘瀟以「流金山莊」為載體,通過推出「會員」「永久會員」「轉讓股份」等系列斂財計劃,開始了他的大貪特貪歷程。

受賄僅50萬?網友質疑

不過,對於王梅舉自己供述聲稱的收受50餘萬元,大多數網友表示質疑。
廣東廣州:五十萬能住珠江新城?作為花都人,坊間傳言是兩個億,包了五個空姐,惹了一身性病,每個空姐一台寶馬一棟別墅,花都是油水很多的地方,歡迎來貪啊官們

江蘇蘇州:區委書記貪50萬清官呵!我們村書記也不止貪這仙一點,如果屬實不能判刑應該重獎。

新浪廣東廣州:這幾年每個地方都抓了很多官不過就是沒判死刑而已做不了多久就出來……

廣東廣州:打死也不相信才50萬,應該更節儉才5元,別人偷個手機被判10年,這要不判個死刑簡直對不起中國人民,刑法應該改一下,超過五十萬直接槍斃,鼓勵貪污受賄,看誰還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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