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仁: 載萬發砲彈重慶貨車被放行或內有乾坤

【新唐人2012年4月6日訊】4月5日,湖北《恩施晚報》報導了一條4月1日23時發生的事件,滬渝高速交警利川大隊民警查獲一輛紅色普通貨車上運載12033發炮彈。隨後,該車輛被查扣,利川市公安局已介入調查。不過當天晚間21點,媒體再次報導砲彈是正常軍品運輸已經放行,不過更讓人產生疑竇。

4月5日,湖北《恩施晚報》報導了一條4月1日23時發生的事件,滬渝高速交警利川大隊民警查獲一輛紅色普通貨車上運載12033發炮彈。該消息被各媒體和論壇廣泛轉載,幾小時後該消息被刪除。同日,該報又稱:經利川市公安機關查證,屬正常的軍品運輸,已於次日上午放行。

分析此事有諸多疑點:1. 在中國境內,軍隊槍支彈藥運輸,正常情況下不可能由民間車輛運輸。國家規定,為最大程度的滿足軍隊日常和作戰的需要,具有強制性,是一種國家特許,任何時候、任何人都不得阻滯軍需品物流的運行,因此不可能發生警察查扣軍隊車輛的事情。早期,一切軍用物資運輸都要押運兵押運,到了2008年,才停止非槍支彈藥類軍用物資由押運兵押運的歷史,但是大宗的槍支彈藥,尤其是一萬多發炮彈,一定會使用軍隊車輛和押運兵。

2. 民間運輸槍支(彈藥),需要經過公安部門審查,發放許可證,審查時需要提交1.《槍支(彈藥)運輸許可證申請表》﹔ 2.需運輸槍支彈藥攜運、運輸的批准文書、事由等書面證明材料及複印件﹔ 3.運輸槍支彈藥的品種、數量及運輸時間、路線、方式 4.封閉式運輸車輛情況﹔ 5.經辦人及押運負責人、押運員的有效身份證件﹔ 6.押運人員攜帶槍支及槍型、槍號﹔途中安全保衛方案與應急處置預案﹔司機不可能不知道集裝箱內裝有何物﹔

3. 中共對軍需品管理極其嚴格,買菜刀都要登記的國家,一整車的炮彈運輸,沒有審批登記手續,沒有必要的通行文件,由一間公司委託民間或私人運輸,極端不可思議,最後經公安機關查證,還是屬於正常軍品運輸,就更不能令人理解。

綜合各種因素考慮,該炮彈的運輸應當是一次非常規的秘密彈藥運輸。至於採取這種方式運輸的原因不得而知。但是考慮到彈藥是從近日來事態紛紜的重慶運出,更讓人覺得疑雲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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