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規出台 悉尼市長失省議員職位

【新唐人2012年4月4日訊】紐省上議院4月3日週二晚通過法律條例,國會議員不可再兼任市政廳議員或市長。悉尼市長摩爾(Clover Moore)被迫放棄省議員職位,稱離開議會令她悲傷憤怒,而重新選舉此省議員職位需花費納稅人至少30萬元。

據澳新社報導, 摩爾說,讓她在兩個做得很好的角色之間選擇,這是不公平的。摩爾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我感到非常傷心、非常生氣,可能我的選民也如此。過去8年來,悉尼市民和悉尼選民都知道我在擔任這兩個角色中的協同力和成效。他們充分瞭解我做甚麼,並完全支持。」

紐省上議員週二晚以19票對17票,通過了2012年當地政府修訂法(省議員)未經修正條例,禁止紐省議會議員擔任地方議會議員。這意味著,多達29名同時兼任省議會議員和市政廳議員或市長的官員,需要在6個月內作出決定,是否在9月參加地方政府選舉。

據瞭解,摩爾自1988年以來一直作為獨立的紐省議會議員,2004開始任悉尼市長,是目前唯一一個已決定留在當地政府職位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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