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遭調職 副機師求償敗訴

【新唐人2011年11月2日訊】(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日電)華航公司蔣姓副機師不滿婚外情爆發後,遭華航以傷害公司形象、情緒影響飛安為由調職,改擔任地勤講師,因而提告求償。台北地院認為,調職理由無不當,判決副機師敗訴。

判決書指出,華航公司蔣姓副機師與邱姓女子發生外遇,還生下私生女,妻子不知情。民國96年間,兒子在家中電腦發現父親與邱女的親暱照,妻子得知後,怒告兩人通姦罪,遭法院各判刑4月定讞。

蔣姓副機師婚外情事件曝光後,華航公司認為副機師傷害公司形象,改調擔任地勤講師,並記過處分。副機師不滿華航違反僱傭契約,無故調職,提起民事訴訟,向華航求償新台幣200多萬元。

華航公司抗辯,蔣姓副機師因家庭糾紛情緒不穩定,蔣妻還屢向公司投訴,或找人毆打蔣姓副機師,若繼續擔任駕駛員,恐怕會影響飛行安全,因而改派他做地勤職務,且調動後雖沒有空勤加給,但薪資不降反升。

法官認為,蔣姓副機師婚姻關係惡化,華航公司以情緒不穩為由安排調職,無違反僱傭契約;調職後,副機師雖無法領取空勤加給,但沒有不利益變更,認定調職屬契約履行過程,無權拒絕,判決副機師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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