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沒有任何草芥能危及荒野

【新唐人2011年9月7日訊】頹垣廢井的荒野,並無絕對的公理和真正的戒律可言。狼要吃了小羊,會誣稱下游的小羊弄髒了上游的河水。走獸要肆意踐踏再柔弱不過的草芥,同樣能找出萬般的“理由”,常見的“理由”是草芥違反荒野戒律,危及荒野安全……荒野的罪與非罪,全在獠牙和獸蹄之間。

“沒有任何人能威脅一個國家,除非所有人都是他的同謀”(愛德華·R·穆諾)。把這話拿到荊棘銅駝的荒野稍加變動,即——沒有任何草芥能危及一片荒野,除非所有動植物都是其同謀。猛獸以荒野安全的名義圖謀禍害弱小,究其實質,是在爲作惡尋找貌似堂皇的遮掩。

遑論如茵幽草,即便獸中之王,在有效制衡存在的情況下,也不會構成大面積的威脅。園林和荒野的本質區別是有序和無序,公有園林爲宜人生息而存在,蒼茫荒野爲弱肉強食而存在。以項莊舞劍般的荒野戒律充當園林守則,並不會使動植物們對荒野戒律産生總體的信任。

即便是一頭惡狼,在屏障全無的荒野,危及的也僅只是荒野局部,而不足以對整個荒野構成威脅,更何況是草芥。以荒野充斥園林,以局部換稱全局,以無中生有的指控遮掩獸性的揮灑,將概念的混淆當作施加殘害的主要支撐點等等,荒野不乏以戒律名義逞兇的鬼蜮伎倆。

猛獸潛在的天性是排斥異己,喜聞樂見俯首弭耳,於是在制定某些荒野戒律時,便往往帶有明顯的傾向性,戒律只爲猛獸的需要而制定,但猛獸自己卻不服從於戒律,故而荒野的戒律總是時隱時現。荒野存在越多專門用以吞沒和踐踏弱小的戒律,荒野就越是驚恐和無序。

鳥哭猿啼危及荒野安全,和而不同危及荒野安全,危言正色危及荒野安全,抱表寢繩危及荒野安全……但是率獸食人不危及荒野安全,焚林竭澤不危及荒野安全,飲血茹毛不危及荒野安全,兔起鶻落不危及荒野安全,東敲西逼不危及荒野安全,決疣潰癰不危及荒野安全……

在荒謬怪誕的荒野法則面前,草芥之輩只會動輒得咎、無所適從。荒野廣袤,但就是鼪鼬之逕,在草芥之輩也難尋。這樣的荒野,只會是鴉默雀靜,而不會有鳳吟鸞吹;這樣的荒野,只會是鳥散魚潰,而不會有鳳鳴麟出;這樣的荒野,只會是束蒲爲脯,而不會有化日光天。

沒有任何草芥能危及一片荒野,沒有任何下游的小羊能弄髒上游的河水,這當屬於常識判斷。可荒野猛獸爲了讓弱肉強食、倚強淩弱“於法有據”,不僅要故意模糊了這般常識判斷,而且要把某些強盜邏輯搽脂抹粉成荒野戒律。這樣的荒野不僅膽寒發豎,而且已陷入癲狂。

蒼茫荒野和公有園林的另一區別所在,是戒律所及無分強弱,是否都具有同等的約束力。同樣是一株幽草,生長在講究公德並信守戒條的公有園林,將會是牛羊勿踐,而要是淪落於獸迒鳥迹多見的荒野,不只遭受踐踏難免,而且要被走獸以大惡細,說是“危及荒野安全”。

寫於2011年9月6日(廖夢君同學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偉光正”與絕人之後的惡魔連袂共舞第1878天!廖祖笙居所被反動當局連續斷 網、斷電視179天!遇害學生的屍檢報告、相關照片及“破案”卷宗是“國家機密”!作家廖祖笙在國內傳媒和網路的表達權被黨國非法剝奪!廖祖笙夫婦的出境自由被“執法”機關非法剝奪!)

文章來源:作者本人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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