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街溪整治牽髮動身 拆屋惹訟

【新唐人2011年7月23日訊】老街溪專題(2)(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3日電)老街溪附近是中壢市早期發跡精華路段,地方政府為市民蓋一棟改善市容的立體市場容納攤販,但承包商卻與河爭地蓋出違建並延伸出土地糾紛,該違建就此讓老街溪失去生命力20年。

桃園縣中壢市中央西路與中正路段,早期有許多違章建築和攤販,當時的老街溪河寬僅20公尺,攤販習慣隨手將垃圾往河裡丟,長期下來造成市容髒亂不堪、交通紊亂的問題。

從中壢發跡的已故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在民國70幾年擔任台灣省議會議員期間,為回饋鄉里整頓市容,倡議於老街溪河面正上方建造建築物作為市場,與河爭地,由中壢市公所發包給老街溪承包建商。

民國86年一寬30公尺長725公尺的兩層樓建築物落成,但老街溪承包商沒有確實遵照原規劃圖建造,建成2層樓的違建,使得該處多年來無法取得完整的營業執照。

中壢市公所與承包建商契約明訂,建築物完工後取得營業執照才有使用權,在此之前所有權和使用權仍屬市公所。但承包商卻在建造期間,就已將該建築物切割成200個攤位銷售給數十名承購戶,多年來並以臨時攤位進行出租行為,甚至在建築物2樓改成收費停車場使用。

中壢市公所人員表示,該建築物建於老街溪河面正上方,且長725公尺橫跨市中心兩條馬路,又已有多名承購戶,在桃園縣長吳志揚上任前,歷任地方首長為求和平皆以鼓勵方式,希望該建築物能合法取得完整營業執照。

直至吳志揚上任大興河川整治,為讓老街溪725公尺的河水能重見光明,該建築物成為首應除去的非法障蔽,因此今年3月16日執行該河段拆蓋工程,並在短短4個月內完成全部拆除工作。

如今尚有70多名該建築物的承購戶,向中壢市公所提出行政訴訟,中壢市公所人員說,承購戶認為當初該建築物在建造完畢時還有官員出席剪綵,他們是看到有官方掛保證的前提下才撒錢投資,有部分人士付繳頭期款給承包商,沒想到現在卻因老街溪整治使該建築物遭拆除,因此他們提訴訟申請國賠,要求政府還他們公道。

除了上述拆蓋段外,老街溪沿岸也配合都市更新計畫做整體調整,依桃園縣城鄉局規劃,配合未來桃園機場捷運站設址,會徵收老街溪沿岸3公頃地做整體綠岸建築與親水空間。

目前桃縣府已針對沿岸許多鐵皮屋、店家住戶進行區段徵收,以取得沿岸商用地或現金徵地為條件,桃園縣城鄉局表示,目前已有200人登記,約有7成民眾選擇領現金。

緊鄰老街溪沿岸、位於南桃園最大的新勢公園南端的平鎮市新榮國小校長桂景星認為,吳志揚下令該除該拆蓋段展現其整治老街溪的魄力,畢竟牽一髮動全身的老街溪整治工程,攸關民生住宅及商店營收,姑且不論河川水體整治,「單是要拆除紛擾20多年,在有可能得罪眾多承購戶的前提下,拆除建築物就已經夠麻煩了。」

桂景星說,這次桃園縣整治老街溪的工程令他印象深刻的是,不僅是工程浩大,桃縣府也展現跨部會整合能力。「桃園縣副縣長黃宏斌每2週邀集各部處開會,積極了解老街溪整治進度,對桃園縣而言,這是難得縣府跨部處整合執行的大工程,對全台而言,更是河川整治的象徵性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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